
中国证券网讯 依靠科技创新和不懈努力,福田汽车从农用车第一、到轻卡第一、到商用车全系列发展,奠定了中国商用车领导者地位,实现了从商用车全系列向商乘并举的跨越。成立于1996年的福田汽车,自1998年A股上市以来,在注重维护投资者关系同时,始终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放在首位。
公司5月12日公告显示,公司中小股东申万菱信基金向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公积金转增股本临时提案,提案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对于该“每10股转增20股”的高送转预案,公司大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给出了不同意该提案的表决意向。此外,合计持股3.06%的股东潍柴动力、山东莱动和义和车桥联合向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临时提案,提议推出10送3转7派0.37的高送转方案。
对此,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公司目前的证券市场表现差强人意,证券市场地位与公司的产业地位不匹配,但福田汽车已经开始正视自身问题,越来越关注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已由一贯的意识转化为切实的行动。在此次处理中小股东关于高送转提案的事件中,公司表现出努力改变的行动和诚意。在面对中小股东的诉求时,能够从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积极推动而不是漠视不作为。
上述人士表示,中小股东申万菱信基金提出的10转20的高送转提案,与原不转增方案大相径庭。经测算,如果10转20的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将增至100.05亿股,按照5月9日收盘价4.91元计算,实施后公司股价为1.64元,按照2015年每股收益0.13元计算,实施后为每股收益为0.043元。因此,公司综合考虑股本扩张和业绩摊薄状况,此方案确实对公司发展有一定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并未冷淡处理,而是积极主动地协调各方股东的关系,并在48小时内解决所有问题,并及时推出10送3转7派0.37的高送转方案,既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又满足了中小股东的诉求,更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此次的事件表明福田汽车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道路上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纵观中国资本市场二十几年,中小股东同时向股东大会提出两个高送转提案的案例堪称沪市首例。但是福田汽车对此事件的处理方式、反应速度以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注重和维护,将对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形成一定的示范作用,也会对上市公司应如何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上有所启示。(李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