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下岗后,张美玲创业开婚介公司,为了留住有钱的征婚女,就找来一些形象好的男子做婚托,还不惜租奥迪、穿名牌、编身份,将男婚托包装成“高大上”和官员。其中,张美玲参与合同诈骗370万余元,王凤华参与合同诈骗93万元,王俊平为70余万元,向艳霞为36万余元,程艳玲34万余元,朱艳丽28万余元,马万春27万余元。
下岗后,张美玲创业开婚介公司,为了留住有钱的征婚女,就找来一些形象好的男子做婚托,还不惜租奥迪、穿名牌、编身份,将男婚托包装成“高大上”和官员。就这样,张美玲等7人以安排相亲为名收取会员高额会费,诈骗33名征婚者钱财共计400余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美玲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余6人被判处十年零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男婚托马某被判三年。现年52岁的张美玲是北京市人,下岗后她开始做婚介工作,先后成立了6家婚介公司。2009年至2012年间,张美玲、王凤华、向艳霞、程艳玲、朱艳丽、王俊平、马万春以北京创世名媛文化中心、北京东方文苑文化中心、北京天下豪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名义,通过与陈某、张某、刘某等30余名被害人签订婚介服务合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其中,张美玲参与合同诈骗370万余元,王凤华参与合同诈骗93万元,王俊平为70余万元,向艳霞为36万余元,程艳玲34万余元,朱艳丽28万余元,马万春27万余元。2013年1月24日,上述各被告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王俊平的家属在案发后退缴人民币5万元。在庭审中张美玲说,婚介这个行业的工资很高,他们的婚介公司大多以会员制来经营相关服务,婚介人员的提成为50%。公司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都是会员自己跟婚介人员谈。会员分不同的档次,依据婚介人员的服务,收费有1.8万元、5.8万元、8.8万元和12.8万元不等。王俊平供述称,为了骗这些征婚女性交高额入会费,婚介人员都会说有好条件的男士,实际上并没有这样条件的人。一开始,婚介人员胡乱给会员介绍几个人见面,对方肯定不干,这时王俊平再跟这些人谈,一方面稳定她们的情绪,劝她们放低条件,再给她们找一些婚托或是手里的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异性会员。所谓婚托,就是公司的假冒会员,他们会与对方见面,然后从婚介公司领取报酬。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美玲、王凤华、向艳霞、程艳玲、朱艳丽、王俊平、马万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婚姻介绍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钱款,上述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中张美玲、王俊平、王凤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向艳霞、程艳玲、朱艳丽、马万春诈骗数额巨大。据此,法院综合案情作出了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