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中国网7月19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7月19日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介绍降低社保费率有关情况,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推进落实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4月1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印发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具体的部署,并广泛的开展调研、指导、督促,继续推进降费减负政策落地落实。各地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降费的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全方位的政策解读,确保降费尽快见到实效。总体看,各地具体方案4月底全部出台,5月1日落地实施,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降费措施逐步落实到位,成效初步显现。此次降费政策的实施,受到企业普遍欢迎,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感受到负担减轻。据统计,上半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际减费达到1288亿元。调整缴费基数政策正在逐步落实到位,实际减负效果下半年将进一步增强。同时,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针对记者提问“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以后基金收入会减少,部分地区的基金收支压力加大,会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此有什么对策?”游钧表示,一定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仅当前能确保,长远也一定能确保。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这是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党和政府的承诺,更是社会保险工作的“底线”和“红线”,绝不能突破。其次,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平稳,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今年还进一步提高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是2005年以来的连续第15年调整,目前各地正在贯彻落实,已有23个省份养老金的调整已经到位。降费有效减轻了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同时也带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减少,加大部分地区基金收支压力。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已经部署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司长陆庆平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国发〔2017〕49号,以下称《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实施方案》明确,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按此要求,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及时启动划转试点工作。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9年全面推开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等有关部门,全力推动全国划转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督促,跟踪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二是国资委和财政部分别做好中央管理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股权划出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三是社保基金会扎实做好中央企业股权接收工作,并保证接收股权的集中持有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监督。四是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划转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按要求完成划转任务。
陆庆平表示,试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反映出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的问题。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加大协调力度,起草了全面推开划转操作的文件,近日,将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印发实施。另外,国务院印发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的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此处所指的企业国有股权,是指各级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国资部门等持有的国有股权。对于企业而言,是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改变,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划转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主要通过股权分红获取收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也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