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关于同意西安高新区创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的复函

两部门发布关于同意西安高新区创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的复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工信部8月1日消息,工信部按照《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工信部联安全函〔2018〕213号)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经评审和公示,同意西安高新区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要按照《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规划、聚焦发展方向、突出园区特色、提升建设标准、强化试点示范,引领西部地区安全产业发展。

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等单位要强化政策引导,在产业规划布局、重大专项、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工程、产业基金等方面,集中资源予以重点支持,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三、按照《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将对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开展评估,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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