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警方通报“偷瓜事件”:对偷瓜贼行拘3日,涉事民警停职

鹤壁警方通报“偷瓜事件”:对偷瓜贼行拘3日,涉事民警停职

8月4日下午,河南鹤壁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针对此前“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以下为警情通报全文:

2019年8月3日,鹤壁市公安局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对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7月29日处置的一起盗窃西瓜警情进行调查。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责令淇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处理;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责令淇县公安局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8月4日,淇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我局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继续监督、支持鹤壁公安工作。

鹤壁市公安局

201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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