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黑市”:一中介向红黄蓝等30家幼儿园派遣黑工

外教“黑市”:一中介向红黄蓝等30家幼儿园派遣黑工

中国经营报《等深线》记者孟庆伟北京报道

3名女性中介,伙同外籍介绍人,在明知外籍人士没有合法入境务工手续的情况下,仍非法组织多名外国人以短期学习签证或商贸签证入境,并派遣到幼儿园非法从事外教工作。

《等深线》(ID:depthpaper)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涉案中介与北京约30家幼儿园有合作,先后派遣约80人次外教,分布于朝阳、大兴、昌平等多个区县。这些外教,短则工作几个月,长则达一年之久。

涉案幼儿园中不乏红黄蓝等知名连锁幼教机构,其中中介曾向红黄蓝旗下10余家幼儿园派遣过外教。

日前,该案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三被告被判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获刑1年6个月到2年不等刑期。

由于案件涉及幼儿园外教,宣判后得到舆论广泛关注。

“今天,我院对本案公开宣判,本考虑给公众和相关政府部门一个法律提示,但没想到居然引发了这么多媒体的关注,很出乎我们的意料。”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于靖民在接受《等深线》记者采访时表示。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非法中介人员组织外国人“偷渡”来华的行为,不但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同时也给国家安全、教育、交通、治安等多个方面带来了隐患。

值得关注的是,有证据显示,通过涉案中介入境的外国人可能并非仅有80人次,甚至存在一定数量的外籍人员以学习签证或商贸签证入境后,并未与该中介公司接洽,而去向不明,处于无法监控的状态。

于靖民表示,长期“运作”下来,中介和国外“中间人”接洽、引进外国人、劳务派遣做幼教、帮助外国人非法续签、成立幼儿园消化外教等一系列行为,已经形成了黑外教“一条龙”产业链,部分非法外教还会输送到自己的幼儿园中。

“外教供给端和需求端形成了一个市场上的价差,再加上一定程度上的监管空白、家长意识上的缺失,催生了不法机构动起了违法的歪脑筋。”于靖民提到,本案希望能得到出入境、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关注。    

虚构的入境事由

2017年5月末,中介公司监事刘某娟和北京的一家幼儿园签订外教派遣合同,幼儿园需要两名外教。

就在半个月前,刘某娟的下属、负责外教招聘的刘某霞在北京机场接到了安德鲁和亚娜,他们是来自乌克兰的一对情侣,他们持有的是旅游签证。

来中国前,他们卖掉了乌克兰的房产,在中国旅游后花光了所有积蓄,又没有生活来源,最囧的时候甚至搭帐篷住在公园里。

安德鲁和亚娜是刘某霞在网上发布招聘广告后,通过微信和刘某霞对接上的。来北京前,刘某霞还通过微信对二人面试了英语,觉得“英文素质不错”。

机场接到后,安德鲁二人做了15分钟的试讲课,刘某霞又对二人做了简单培训。刘某霞还通过“自如”为二人租了房子。

5月下旬,刘某霞带着二人来到上述幼儿园总部接受面试,确定6月1日开始上班。

安德鲁二人的母语为俄语,按照中国规定,不能教授英语。

聘用安德鲁两人的是北京汉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其旗下有一个叫“朋恩日托”的婴幼儿托管服务品牌,有全日托和小时托,也有双语教学。

但截止到今年4月,朋恩日托在北京18家店全部关门,而此前,该公司曾获得共计3940万元的天使轮和A轮融资。

安德鲁、亚娜分别被安排到这家公司下属的两家幼儿园工作,安德鲁在国贸附近的旺座中心店,亚娜则在朝阳门附近的银河SOHO店。

安德鲁、亚娜与刘某娟所在的中介机构签订了合同,但安德鲁连一份合同的复印件都没有拿到。

安德鲁、亚娜的旅游签证时间太短,6月中旬就到期。在北京雍和宫附近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了续签后,刘某霞又指点二人去俄罗斯的中国驻俄罗斯使领馆办理一个商贸签证。

刘某霞曾告诉安德鲁他们,可以去香港、马来西亚的吉隆坡和俄罗斯的哈巴罗夫斯克,“这些地方她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助安排办理签证”。    

但考虑费用问题,最终两人决定在俄罗斯办。在安得鲁找到一名俄罗斯中介后,确定安德鲁和亚娜共17000元人民币的签证费用,其中,刘某霞所在的中介公司支付一半,8500元。

中介不会做亏本的生意。幼儿园支付给中介的费用是1.6万元/月,中介公司最终给安德鲁的薪酬是9000元/月。

办理商贸签证期间,刘某霞多次联系该俄罗斯中介,询问可靠性,她要“确保能办出签证来,保证外国人回来”。

按照规定,商贸签证的办理需要中国的商贸公司发出邀请。

此时,远在黑龙江绥芬河从事商贸活动的张永利接了一单生意,其合作伙伴、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的“萨沙”需要他给安德鲁和亚娜发一份来中国的邀请函,酬金是每人800卢布(约合87元人民币)。

二人已合作快一年,张给“萨沙”发出了二三百张邀请函。很快,张通过其名下的黑龙江利足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又发出了两张。

张永利名下有两家外贸公司。“我们公司发邀请函的这些人来没来中国,具体来中国干什么,我都不知道。”张永利供述。

但六七月份的时候,张就因为发邀请函被绥芬河警方罚款3万元。

而远在北京的刘某娟、刘某霞、赵某,也在虚构着外国人入境的事由。

“我们发的邀请函,都是办理商务签证使用的,外国人进来中国以后从事的都是幼儿园老师的工作,这个签证就是让外国人能够入境,只是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但是不会做和商贸有关的任何工作。”负责外教管理的赵某说。

按照规定,外国人在华工作必须持有工作签证,且教授英语原则上必须来自母语为英语的国家。

拿到新的商贸签证后,安德鲁和亚娜得以回到幼儿园继续工作。类似的运作,刘某娟等人已经轻车熟路。

但就在张永利被罚款后不久,2017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将安德鲁和亚娜查获。   

顺藤摸瓜,北京蓝海云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蓝海云端”)监事、北京良勖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经理刘某娟、北京蓝海云端员工刘某霞和赵某的违法行为“浮出水面”。

而另一家与多位非法务工外教对接的南希公司,与该两家公司在同一地点办公,一套人马。  

获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据刘某霞供述,北京蓝海云端和北京30家左右的幼儿园有合作关系,共派遣外教约80人次。

经刘某娟等三人运作进入中国非法务工的,除了乌克兰人,还有来自塞尔维亚、俄罗斯、多米尼加、古巴等国的外籍人员。

“涉案非法外教在华工作时间长短不一,短的有几个月,长的有一年之久。” 本案二审主审法官(审判长)、北京市三中院刑一庭于靖民告诉《等深线》记者。

该案二审主审法官(审判长)、北京市三中院刑一庭于靖民。 《等深线》记者孟庆伟摄影

北京市朝阳区检方指控,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三被告伙同外籍人员ALEX(另案处理),组织有意来我国从事外教工作的塞尔维亚籍人员博格丹、乌克兰籍人员安德鲁和亚娜等人,以虚构的入境事由骗取短期学习签证或商贸签证的方式进入中国大陆境内,并将上述外教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往北京市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2017年10~11月,刘某娟等三人被刑拘、逮捕。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三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外教没有合法入境务工手续,仍非法组织多名外教以短期学习签证或商务签证入境,并介绍外教非法从事劳务,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019年3月27日,法院一审判处刘某娟有期徒刑2年,罚金1万元;判处刘某霞有期徒刑1年9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5000元。

刘某娟、刘某霞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7月16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本案作出了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被告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严重扰乱了我国边境的管理秩序,使得边境管理机构无法监控这些来华人员在中国境内的真实情况。”于靖民向《等深线》记者表示。

国家对国(边)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系着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边)境的安全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属于自然人犯罪,且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能由个人实施,因此,刑责最终落脚点也是三被告,而不是他们所在的公司。

“一些单位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采取各种方式,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进行有组织的犯罪,在形式上、名义上是以单位的面貌出现,但实质上是个人直接进行策划、指挥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组织犯罪的个人。”于靖民告诉记者,全国人大在立法的时候就规定本罪为自然人犯罪,因此,从组织性上讲,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318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7种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针对本案三被告所获刑期,于靖民向《等深线》记者解释说,刘某娟等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多年下来已经不止10个人,按照《刑法》规定,刑期应在7年以上。但法院对3名被告判处的最高刑期为2年,是因为目前公安机关已查证的偷越国(边)境外国人数量不足10人。

“本着实事求是、证据审慎和人权保护的原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加剧被告人的法律责任是不公正的。所以,法院对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了认定。”于靖民说。

但他也表示,如果今后另有外国人被查证属偷越国(边)境的,相关责任人将再被起诉。

记者注意到,在上诉中,被告以“涉案外教的护照和签证是真实的”为由,辩称其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我之前觉得只要有签证,且签证是合法的,我们就可以给他们安排工作。”刘某霞供述。

但法院认为,入境事由是我国政府是否批准其入境的重要依据,3名被告人的行为方式和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国(边)境的管理秩序,应当认定其构成犯罪。

“因为外国人的入境证件是真实的,尚未发现造假情况,所以法院对外国人并未追究法律责任,而是作出了行政处罚。”于靖民说,按照我国的规定,已对涉案外国人员驱逐出境。

据了解,涉案中介公司、北京蓝海云端背后还另有其人,实际的大老板是一名余姓台湾人,目前在逃,公安机关仍在侦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本案与传统的偷越国(边)境罪案例相比,呈现了新的犯罪特点。以往偷越国(边)境,常规的犯罪行为是偷渡,往往发生在中缅边境、中越边境等。

“这个案子,三被告并没有提供给外国人偷渡的交通工具,而是通过网络、即时通讯工具以及外国人介绍,通过看照片、看视频、网上审核资料等网络和法律手续途径,以合法的方式实现了偷越国(边)境,和传统意义上坐着船、集装箱这种物理违法不一样。”于靖民说。

虽然此案发生在北京,但他也表示,在北京,这样的犯罪案例并不多见,大多数中介机构、幼儿园和外国人是愿意遵守中国法律的。

不可控的风险

但这个非典型个案,却给很多方面带来了潜在风险,给政府部门的监管发出警报。

首当其冲就是边境安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通过涉案中介进入中国的外国人,还有不少处于失控状态。

被告人赵某供述的一个细节,令人细思恐极。赵某曾给外国人发过很多邀请函,但是外国人来到中国后,并没有来中介公司接洽。

“具体来中国干什么了,我就不知道了。”赵某供述,公司对发邀请函没有数量的限制。

“这样大量的外籍人员随意地进出中国边境,那么边境管理这个栅栏就拦不住了。这些人在华的行为也将变得不可控。”于靖民说,这种行为给教育系统带来的影响只是一个方面,如果在国家安全、交通等其他方面造成影响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于靖民看来,这种风险一定要从入境的源头就掐住,而源头就是出入境管理。“外教对儿童语言的学习和成长是有好处的,但手续要合法。”

但记者发现,案件侦查和审理中,被告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

“被告上诉时辩护认为应该追究其行政处罚责任,而非刑事责任,说明三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有基本的认识,但被告对刑事违法性质认识得是否足够充分,并不妨碍法律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这是我们在认定案子时一个基本的认识。”于靖民说。

相反,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他们已经开始有意识地规避法律。

于靖民在审理中发现,三被告会通过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提示外国人,平时要小心,风声比较紧的时候,如何应对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等。

刘某霞就供述了这样一个细节,显示其知法犯法:安德鲁被警方抓获前曾找过她,她也知道幼儿园被公安机关检查发现了违法情况。于是她给了安德鲁一份缩短了合同时间的新合同,目的是“减轻处罚”。

此外,刘某霞在和幼儿园负责外教招聘的老师联系后,会叮嘱对方删掉微信记录和通话记录,因为“害怕警察查到公司给幼儿园介绍派遣过外教”。

采访中,《等深线》记者发现,除刑责外,涉案中介的行为还涉及其他违法违规事项。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聘用外籍人员,用人单位不能接受中介机构的派遣,并与中介签订劳务合同。

“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外籍工作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派遣,派遣是违法的。”北京市外专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至于用人单位去哪里招聘,是用人单位的事,但招聘完之后需要在国家指定系统中提交外籍人员在华工作申请。

此案中,幼儿园方面并未被追究法律责任。不过记者从北京市教育部门了解到,如果幼儿园非法聘用外教,教育部门可以要求其整改。

于靖民认为,幼儿园对外教是否存在监管缺失,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等予以认定。

实际上,我国对外籍人员从事教育行业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2017年4月1日开始,我国收紧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其中,针对从事语言教学的门槛有所提高,根据规定,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同时满足3个条件: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具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而此前,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人员也是可以教授英语的。

但通观本案,上述要求,在三被告所派遣的外教中,基本都不符合。这似乎是北京众多幼儿园面对的“困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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