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广东证监局20日公布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指出万联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对融入方尽职调查存在较大缺陷,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应当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刘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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