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8月2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证券法律的业务活动,适应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下提升中介机构的执业能力,督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归位尽责, 近日,证监会会同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试行)》(下称《执业细则》)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执业细则》共12章,79条,律师对包括发行人首发的主体资格,发行人的独立性、业务、主要财产、公司运作、规范经营、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募集资金的投向等具体事项进行查验,并明确发表法律意见。

高莉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执业细则》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会同司法部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执业细则》并尽快发布实施。(王红)

上证报记者 史丽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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