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上一任香港特首,在他执政的五年之间(2012年-2017年),香港经济势头良好。他熟悉房地产,曾创办测量师行,担任香港房屋委员会委员;他了解内地文化,曾担任国务院港澳办和新华社的顾问;他在香港政坛人脉颇深,曾担任立法会议员。
他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在这场专访中,梁振英保持开放和坦诚,直面回答了很多尖锐的问题。
最好的结果与最坏的准备
封面:那您认为最好的结果是什么?最差又应该做哪些准备?
梁振英:最好的结果,就是我们要把这个事情的出发点--《逃犯条例》的修订,还是要说清楚,不能说撤回了(就结束了)。尤其是青少年,他们还会成长,有一天他们变成社会的主人翁,他们对这个事情(条例修订)到底如何理解。虽然现在特区政府已经不再进行(逃犯条例的)立法了,这个我也赞成,但是必须把这个事情的本末交代清楚。我觉得这个是根本。
另外香港这次发生的种种事情,《逃犯条例》只是一个出发点,社会上存在着一些矛盾和不满是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我们也应该去解决。比如有人说是不是由于青年人对贫富悬殊(有很大不满),他们看不到事业发展的前途,看不到前景。在生活方面,住房问题也面很大的困难。那么这些我们就把它解决。
封面:(香港问题)最坏的打算会是怎么样,能描述一下吗?
梁振英:最坏的情况,就在这个反复向下的过程当中,突然之间出现一些偶然(事件),或者是有计划的、有预谋的一些事件,比如说出现伤亡事件,这个是我们要尽量避免的。你比较西方国家警察和香港警察应对暴徒暴力冲突的手法,大家就可能马上知道香港警察是非常克制的。
封面:有那么一部分人是破坏香港秩序,但是好像一到了法院他们就被无罪释放,或者是很容易就得到了赦免或者轻判。香港的这个司法运作系统是出了什么问题?
梁振英:司法在香港一直以来就完全独立的,我们的律政部门负责这些监控工作。他觉得法官对于法律或者事实有些不正确的一个理解,那么可以上诉,不然的话法官判了就判了,这个就是司法独立可贵的地方。
不同的法官他不是同一个人,他肯定有一些主观(想法)。 比如他因为这个情节应该重判一些,或这个情节应该轻判一些,这个完全是法官负责,法官主导的。这个我们不应该评论,我们应该维持法官和整个司法系统的独立性。但是作为行政机关,就必须把这个监控工作做好。
封面:您认为还是应该尊重现行的(司法制度)?
梁振英:应该尊重现行的司法独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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