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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证监局网管的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显示,北京天相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财富”)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在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环节存在营销人员进行虚假、夸大、误导性宣传和承诺收益的情形。基于此,责令天相投顾改正,暂停新增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客户3个月。
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行为,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此外,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天相财富为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则持有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51%股份。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直接持有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9%股份,并全资持有北京天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林义相曾任证监会高级专家、研究信息部副主任和证券交易监控系统负责人,华夏证券副总裁,曾负责筹建华夏基金等。他于2001年3月份创立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兼任证券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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