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违规信披“蹭抗疫热点”遭上交所监管关注 涉嫌虚假陈述

博瑞医药违规信披“蹭抗疫热点”遭上交所监管关注 涉嫌虚假陈述

3月1日,就在新《证券法》正式公布实施当天,科创板上市公司博瑞医药(SH:688166)因蹭抗疫明星药“瑞德西韦”的热点,被上交所下发“监管关注”的罚单,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也被处以“通报批评”的处罚,上交所并将“此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而在此之前,博瑞医药股价因公司上述“蹭热点”的违规信披行为,发生了大幅波动,区间震幅高达58%,大批新进投资者损失惨重,有专业律师表示,公司涉嫌虚假陈述,且信披违规明显构成“重大性”,可能面临受损投资者的群体诉讼和索赔。

对此事件,中国网财经致电博瑞医药,其前台工作人员表示转达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虚假陈述“批量生产瑞德西韦”三天大涨58% 新进投资者高位买入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11月8日登陆科创板的博瑞医药,除上市首日大涨140%外,股价一直不温不火,然而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抗病毒药物研制取得进展的公告》,却彻底引燃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热情。

据权威医学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2020年1月31日在线发表的多篇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的论文介绍,一种名叫瑞德西韦的药物在抗新型冠状病毒时展现出较好的疗效,但其有效性还要经过大规模临床试验才能得到进一步验证。且该药目前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都还没批准上市,处于临床阶段。

而博瑞医药上述公告则表示,公司成功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和制剂技术,并已经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瑞德西韦制剂批量化生产正在进行中。同日,博瑞医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公司研发生产的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肯定不是实验室的那种样品,是可以批量生产的。

受此消息刺激,博瑞医药股价反应剧烈,公司股价2月11日收盘于43.43元,至2月13日便涨至62.54元,两天累计上涨逾40%,期间两日均为强势“一字涨停”,2月14日虽然冲高回落,但至收盘仍大涨10%,创下上市以来股价历史高点72.38元,且当日换手率高达45.66%,大量受利好消息“诱惑”的投资者高位买入了公司股票。

此后几日,公司股价虽有所回落,但最低也比公告发布前的2月11日,要高出20%以上。至2月28日,公司股价收盘于62.37元。同花顺数据显示,公司股票在此期间的成交量、换手率均明显高于公告发布前,显示有大量新增投资者买入博瑞医药股票。

上交所通报批评:公司无生产资质、“批量生产”实为试验性生产

3月1日,风云突变。上交所下发《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和《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交所在上述两份《决定》中指出,经核实,博瑞医药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公司尚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也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不具备进行药物商业化批量生产的应有资质。

上交所表示,博瑞医药在相关信息披露中,就相关药物研发生产面临的临床实验结果、监管审批、专利授权等重大不确定性进行了风险提示;但未能明确区分相关药品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所披露的“批量生产”实际属于药物研发阶段,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信息披露不清晰、不准确,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5.1.2条、第5.1.4条、第5.2.4条等有关规定。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最终做出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同时,上交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征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表述,进一步混淆了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相关表述不清晰、不准确。也因此,王征野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8条、第5.1.2条、第5.1.4条、第5.2.4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最终交易所对博瑞医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此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投资者损失惨重 律师称可办理索赔登记

受此突发利空消息的打击,博瑞医药股价3月2日跳空低开,从前日收盘的62.37元最低跌至49.9元,一度触及20%的跌停板,最终收于53.22元,当日大跌14.67%,换手率高达32%,大量新进投资者“割肉”离场。

截至上周五(3月6日)收盘,公司股价报50.48元,较2月14日的高点已跌去三成左右。

对此,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监管关注内容,博瑞医药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在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1日期间买入博瑞医药股票,并在2020年3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前办理索赔预登记,一旦中国证监会认定博瑞医药信息披露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律师将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此案也可能成为2019年科创板创设以来第—起证券欺诈民事赔偿第一案,信息披露义务人博瑞医药及其董事会秘书王征野将成为连带责任的民事赔偿责任主体。

据了解,根据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此外,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已构成新《证券法》规定的重大性特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投资者无需证监会先行给予行政处罚,而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据报道,厉健律师还进一步表示,根据上交所查明的违规事实,结合股价异动情况来看,博瑞医药信披违规明显构成“重大性”,但是,是否立案、是否作出处罚取决于监管部门如何认定。如果仅仅是一纸纪律处分,惩戒效果相当于“挠痒痒”,今后很可能引发更多上市公司在信披方面蹭热点。

内容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张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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