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控股股东拟收购江苏太白100%股权

金浦钛业控股股东拟收购江苏太白100%股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3月20日晚间,金浦钛业(000545)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拟收购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国控”)持有的江苏太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太白”)100%国有股权。

公告显示,3月19日金浦钛业接到控股股东通知,经履行相应国有股权管理程序,其于近日收到交易对手方镇江国控正式告知函,已确认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为江苏太白100%股权的正式受让方。本次交易定价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值结果,转让双方确认江苏太白总体估值为13100万元。金浦钛业称,接到该通知后,公司控股股东拟办理江苏太白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江苏太白是中国钛白粉行业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拥有年产7万吨钛白粉生产能力,其主营业务为金红石型钛白粉和锐钛型钛白粉的生产、销售,其中,目前高档的金红石型钛白粉占比约90%。同时,江苏太白也可生产硫酸、蒸汽等钛白粉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及能源。若后续控股股东完成江苏太白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正式控股江苏太白,则江苏太白将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为有效解决前述同业竞争问题,金浦集团承诺,自取得江苏太白100%股权之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起36个月内,推动由金浦钛业对前述江苏太白股权进行收购;如前述收购事项因未获金浦钛业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或江苏太白无法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则将在前述36个月期限内采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允许的其他方式,如向其他方市场化出售等,以解决前述同业竞争问题。

金浦集团还承诺,促成将江苏太白的具体生产经营委托给金浦钛业管理,自托管之日起至江苏太白注入上市公司前,公司将充分尊重金浦钛业各项托管权利,且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达成不利于金浦钛业利益或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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