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为药企谋利益索取受贿上千万 贵州百灵董事长姜伟等人齐上阵

处长为药企谋利益索取受贿上千万 贵州百灵董事长姜伟等人齐上阵

一个小小的食药监局处长,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受贿现金人民币181.6万元,伙同他人共同收受干股,价值1000多万元,向他人索取200万元,数额之巨大可谓惊人。

日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刑事裁定书,将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处长(正处级)罗志与一众药企的违法事实公开于天下。

裁定书显示,2008年-2017年,罗志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处室相关业务中为多家医药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该部分企业以拜年或拜节名义给予的好处费:收受贵州龟龄寿药业有限公司杨劲戈人民币4万元,收受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槐人民币6万元,收受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高敏红人民币3万元,收受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薛捷人民币2万元,收受贵州飞云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建元人民币2000元,收受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夏文人民币9万元,收受贵州瑞和制药有限公司熊毅刚人民币2万元,收受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杨淙人民币1.2万元,收受贵州秦泰药业有限公司王波人民币8万元,收受贵州良济药业有限公司付正友人民币2.2万元。以上钱款共计人民币41.6万元。

2011年至2012年,被告人罗志利用其担任省食药监局药品注册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为贵州远程制药有限公司申报六类新药“双冬胶囊”一事,帮忙协调国家药监总局注册司,后该药品文号顺利申报办理,为表示感谢,该公司董事长程吉祥通过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胡德强送给罗志人民币13万元的好处费。另外,程吉祥还分两次以拜年名义送给罗志共计1万元的好处费。上述钱款罗志全部予以收受。

2012年至2017年,被告人罗志利用其主管省食药监局药品(药品化妆品)注册处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贵州联盛药业有限公司的消炎镇痛膏、麝香活血化瘀膏等药品品种办理药品技术转让,为表示感谢,该公司董事长汪洪峰分多次送给罗志共计人民币21万元的财物(其中包含现金人民币14万元及价值人民币7万元的国贸商城购物卡),罗志全部予以收受。

2015年底,国家药监总局起草了《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中规定将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督管理权限下放至省食药监局。贵州汉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方集团)副总经理、贵州德昌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祥公司)董事长姚厂发为此找到被告人罗志,请求其日后在汉方集团申报中药配方颗粒的事项上给予关照,罗志对此表示同意。姚厂发遂于2016年初与2017年初分两次,以拜年名义共计送给罗志人民币20万元的好处费。另外,2016年初,姚厂发安排德昌祥公司员工刘莉,代表德昌祥公司以拜年名义送给罗志人民币5万元,感谢其在相关日常业务中所提供的支持、关照。上述钱款罗志全部予以收受。

2015年年底,贵州扬生医用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昌平为了感谢被告人罗志在产品注册、生产许可方面给予的帮助,送给罗志人民币20万元。罗志全部予以收受。

2017年4月,贵州百灵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伟送给罗志人民币10万元,希望罗志作为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处处长,在百灵集团申报“糖宁通络”国药准字文号及工艺登记等相关事项上提供帮助,罗志予以收受并表示同意帮忙。

而且,2011年底,贵阳杏林堂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杏林堂公司)负责人江沨因需要国药准字药品批准文号找到时任省食药监局局长董穗生(另案处理)、时任省食药监局稽查局局长胡德强(另案处理)与被告人罗志,后董穗生、胡德强、被告人罗志与江沨商定帮助转入国药准字药品批准文号到杏林堂公司并在该公司各自占有24%干股,该三人所占干股共计72%,均由江沨代持。应江沨请托,董穗生出面向神奇药业集团董事长张芝庭打招呼,要求无偿转让精乌颗粒等三个国药准字药品文号到江沨的杏林堂公司,张芝庭表示同意。在此过程中,江沨也通过其他途径从相关企业受让国药准字药品文号。之后,罗志利用其担任省食药监局注册处处长,主管全省药品注册相关业务的职务便利,为包括精乌颗粒、石吊兰片等7个药品文号办理品种转移,将相关药品文号从原生产企业划转至杏林堂公司。该7个品种中,包括复方透骨香乳膏、苑叶止咳糖浆等在内的相关药品文号由于未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再注册申请,属于不予再注册品种,罗志又为该部分文号违规办理了再注册。

2013年下半年,江沨将其持有的28%杏林堂公司股份卖给贵州盛世龙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沛。张沛将杏林堂公司更名为贵州大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汉公司),该公司全部股份由贵州大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原来由江枫代持的罗志、董穗生、胡德强在杏林堂公司72%的股份,转入贵州大汉投资有限公司,占比不变,该部分干股按胡德强安排先后由王开庆、黄云及其母亲代某代持。2016年8月,经董穗生、罗志、胡德强、张沛商定,张沛将大汉公司以6500万元的交易价整体转卖给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顺公司)(其中1300万元约定需待相关药品手续审批成功才支付至案发时尚未审批成功,故伊顺公司应支付人民币5200万元,扣除大汉公司负债1840万元后,伊顺公司实际支付给大汉公司3360万元),张沛得到转让款后,扣除自己收购江枫股份时所支付的1680万元及经营成本,给了胡德强1100万元给三人分配,罗志分得其中100万元。杏林堂公司、大汉公司成立以后,至案发前未分红,罗志、董穗生、胡德强未实际出资,亦未参与经营管理。经鉴定,杏林堂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所有者权益)14628223.90元,罗志、董穗生、胡德强三人所占的72%的股份价值为10532321.2元。

后罗志又以借款的形式向张沛索要了200万元。

从以上统计,罗志收受了十数家药企好处费。

而其中不乏大药企,甚至上市公司药企,送好处费者也几乎囊括药企高管董事长、创始人、总工程师、监事长等等。比如:贵州百灵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伟、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槐、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夏文、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杨淙。

查询资料显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州百灵”)是一家从事苗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4.112亿元,总资产42.3亿元,员工5000余人。2010年6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SZ 002424)。

贵州百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姜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

夏文现任贵州百灵监事会主席,先后任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学术部部长、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学术部部长、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元月,注册地为贵州省罗甸县,管理总部设在贵阳市。2010年4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390。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吉满、白莉惠夫妇。

信邦制药拥有贵州省肿瘤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白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乌当医院、贵医安顺医院、仁怀新朝阳医院、六枝博大医院、六盘水安居医院、道真县中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分布在贵阳、遵义、安顺、六盘水等地,床位近6000张,并通过“贵医云”“遵医云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的全面医疗布局。医药流通板块,信邦制药拥有科开医药、卓大医药、信邦药业、科开大药房、信达利生物科技公司、中康泽爱医疗器械公司等20余家流通公司,主营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和配送服务,经营品种数万个,基本覆盖三甲医院采购需求,并形成了以贵阳为中心,覆盖黔南、遵义、毕节、铜仁等重点区域,辐射全省的配送网络。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12日,坐落于贵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是一家集科研、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中药、保健品、保健食品、直接口服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贵州省重点龙头企业。2014年挂牌新三板(证券简称:威门药业,股票代码:430369),是新三板双成分指数股、创新层医药龙头股。

威门药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梁斌、杨槐夫妇。其中,梁斌担任威门药业董事长、总经理,杨槐任副董事长。

杨槐,曾任金沙县医院医生、海口白龙卫生院医生、辉瑞制药任省区经理。现为贵州省工业与知识经济联合会副会长、主席团主席、贵州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贵州省妇女儿童联合会理事。

内容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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