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 3月20日,海正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同意孙公司辉正与再鼎医药签署全球创新药“甲苯磺酸奥玛环素”(Omadacycline,“奥玛环素”)注射剂和口服片剂的《独家推广协议》。
在协议有效期间,辉正作为推广服务方应在推广服务区域中,按照协议条款和相关推广服务计划,对协议中规定的产品进行独家的市场推广服务,再鼎医药按照协议约定向推广服务方支付推广服务费。
目前,该款药品还未上市。根据公告,作为再鼎根据协议授予辉正权利的部分对价,辉正应向再鼎医药支付2.3亿元的的不可抵扣的预付款。从产品在授权区域启动商业销售开始,再鼎医药基于产品在推广服务区域内的年净销售额向辉正支付30%起的阶梯推广费用,最高不超过 60%。
资料显示,海正药业的主要业务包括原料药业务、国内制剂业务、生物药业务和医药商业业务。2015-2018年,海正药业的扣非净利分别为-1.39亿元、-2.83亿元、-1.41亿元以及-6.12亿元。由于2019年度公司完成了对子公司浙江海正博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股权重组交易以及其它非核心长期资产处置,并确认了相关收益,海正药业预计2019年同比扭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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