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获批发行不超8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

兴业银行获批发行不超80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4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兴业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的批复》称,同意兴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8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

根据公告,兴业银行应严格遵守金融债券发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金融债券。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要求,将发行金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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