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靓丽年报背后:诉讼缠身,专利纠纷赔偿风险或在眼前

南微医学靓丽年报背后:诉讼缠身,专利纠纷赔偿风险或在眼前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南微医学,证券代码:688029.SH)主要从事微创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曾于2016年、2018年在江苏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分别拟冲刺主板、创业板。2019年7月22日,南微医学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并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

年报显示,南微医学2019年营业收入为13.07亿元,同比增长41.79%;归母净利润为3.04亿元,同比增长57.55%,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77亿元,同比增长58.02%。

不过,在亮眼业绩的背后却是公司诉讼缠身的现实。2020年1月,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判决南微医学对Boston Scientific Corporation(以下简称“波士顿科学”)的专利侵权成立,赔偿金额最高可达2682.96万元,目前,南微医学已提起上诉,但对专利案可能产生的赔偿金额并未计提预计负债,相关风险值得警惕。

(图片来源于网络)

另外,波士顿科学还以南微医学止血夹产品侵犯专利权为由,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专利诉讼。此前,南微医学还因侵犯他人商标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被起诉。

专利案一审部分败诉,最高赔偿2683万,会计处理合理性存疑

据年报显示,南微医学目前涉及两起专利诉讼事项,波士顿科学以南微医学产品侵犯其专利为由,分别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提起专利诉讼。其中,德国法院一审判决南微医学侵犯EP3023061B1号专利权成立,公司已提出上诉。

据悉,波士顿科学是全球著名的医疗器械制造商。2018年11月,波士顿科学子公司Boston Scientific Limited(以下简称“波科有限”)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地方法院对南微医学子公司Micro-Tech Europe GmbH(以下简称“MTE”)和公司欧盟授权代表Shanghai International Holding Corp. GmbH(Europe)提起诉讼,认为南微医学销售的SureClip(止血夹)产品侵犯了其持有的EP3023061B1号(专利名称:用于止血的内窥镜装置)、EP1328199号(专利名称:通过内镜的止血夹装置)欧洲专利权利,请求法院判定禁止南微医学在德国境内再行销售止血夹产品,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损失。

虽然南微医学在招股书中称,根据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于波科有限提出的所有赔偿主张,公司均有充分的不侵权理由和证据。但在2020年1月17日,南微医学还是收到了认定侵权成立的判决。

德国法院一审判决MTE侵犯EP3023061B1号专利权成立,经法院确定后,可处25万欧元罚款或以对MTE负责人进行6个月拘役的形式替代,同时,MTE需赔偿波科有限自2017年12月1日起的侵权损失,召回或销毁在德国境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涉案医疗器械,并停止在德国销售涉诉止血夹。同时,EP1328199号专利案将在双方共同指定一名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后继续审理。

据悉,涉诉SureClip产品自2017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在德国境内预计累计利润额为3353.71万元,其中2017年12月、2018年全年、2019年全年、2020年1月的利润额分别为123.91万元、1469.57万元、1619.35万元、140.87万元。而德国诉讼案的赔偿金额计算有三种依据,按其中赔偿金额最高的一种方式(赔偿累计利润额的50%~80%)计算,南微医学的预计赔偿金额为1676.85万元~2682.96万元,占公司2019年净利润的5.32%~8.51%。

目前,MTE已提出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值得注意的是,南微医学暂未将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赔偿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公司称将在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赔偿金额并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不过,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显示,在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下,如果已判决败诉,但企业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法院发回重审等,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在新会计准则下该问题解答已不再执行,但仍具有参考价值。因此,虽然南微医学已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并不构成企业的确定支付义务,但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值得商榷。

另外,波士顿科学及其子公司Boston Scientific Scimed同样以SureClip产品侵权为由,在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对南微医学子公司Micro-Tech Endoscopy USA, Inc.和经销商Henry Schein, Inc.提起诉讼。波士顿科学认为,南微医学的止血夹产品侵犯了其持有的US9980725号(专利名称:通过范围拉紧元件释放夹)、US7094245号(专利名称:内镜下止血夹闭装置及方法)、US8974371号(专利名称:用于止血的内窥镜装置)美国专利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请求判定禁止南微医学再行侵权,并补偿因侵权造成的合理损失等。截至3月31日,该诉讼仍在审理过程中。

曾侵犯他人商标权,还牵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除了专利诉讼以外,南微医学还曾因侵犯商标权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遭到起诉。

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8)沪73民辖终13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上海微创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南微医学生产的医疗器械侵犯其商标权,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销售商上海英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权产品外包装印刷商上海《介入放射学杂志》社列为共同被告。

由于法院认为该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宜在互联网公布,我们未能了解到具体的审判结果。随后,南微医学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以该法院不具有管辖权为由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将本案移送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上诉请求及其理由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另一方面,据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19)浙0102民初457号民事裁定书显示,2017年6月2日,患者何军银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浙二医院”)就诊,门诊诊断为肺部阴影,患者于当日住院治疗,6月15日出院。7月6日,患者急诊再次入住浙二医院,急诊诊断为肺腺癌。2018年4月,患者死亡。

2018年3月,患者何军银的家属何杏珍、何全明、王萍、何少聪、何少涵等五人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浙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及南微医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共同支付损失共计285.2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该案件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据悉,南微医学涉诉产品或为气管支架。

内容来源: 金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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