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多项违规  豫金刚石及相关责任人被公开谴责

存多项违规 豫金刚石及相关责任人被公开谴责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5月7日晚间,豫金刚石(300064)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存在多项违规,公司于5月7日收到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其中豫金刚石及公司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被公开谴责处分。

经查明,豫金刚石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2020年1月18日,豫金刚石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743.8万元至9634万元。2月29日,豫金刚石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8040.34万元。4月3日,豫金刚石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约51.51亿元。豫金刚石《2019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预计区间范围、《2019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披露的修正后净利润相

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另外,2018年4月11日,豫金刚石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款项于2019年4月11日、12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22日,豫金刚石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下简称“永久补流公告”),拟将8.1亿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此前12个月内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豫金刚石《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豫金刚石向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提供借款8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豫金刚石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的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已收回上述借款。豫金刚石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豫金刚石在永久补流公告中披露过去12个月内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深交所称,豫金刚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11.3.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1.3条、第7.1.7条、第7.1.8条的规定。豫金刚石董事长郭留希、总经理刘永奇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豫金刚石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豫金刚石财务总监刘国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豫金刚石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豫金刚石时任财务总监张超伟对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对此,深交所对豫金刚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豫金刚石董事长郭留希、总经理刘永奇、财务总监刘国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此外,深交所对豫金刚石时任财务总监张超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