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国家豁免法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国家豁免法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提交了一份议案,呼吁加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平等保护我国国民和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对等反制美国等以新冠肺炎疫情向中国提出的恶意指控。

据了解,北京代表团代表中有30多人联名签署并提交了这一议案。该议案目前已被大会议案组接收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

马一德表示,随着国际交往的不断深入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家频繁参与国际经贸活动,使得经贸往来中的冲突和矛盾激增,中国政府在他国被诉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尤其近期,以美国为首的多个国家借新冠疫情“污名化”中国并起诉索赔。然而,由于我国国家豁免法的缺失,对纠纷的解决、中国国家利益及自然人法人利益的保护极为不利,导致在国际交往中处于被动的地位。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全面系统的国家豁免法,有关豁免的规定仅散见于《民事诉讼法》《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等相关法律规范中。“遗憾的是,这些规定都未涉及国家豁免本身的问题,这种立法现状远远落后于我国对外交往的实际需求。”马一德表示,我国的自然人和法人无法在国内法院对他国提起诉讼,只能到他国法院起诉,这不仅增加了诉讼成本,也使我国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我国法院在处理国家豁免问题的案件时更是无法可依,缺乏统一的处理机制,导致在国际交往中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

马一德称,近40年来,中国的国家豁免问题频繁出现,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对国内外都产生了深度影响。“一带一路”“亚投行”“中国加入SDR”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无一不在彰显中国经济环境发生巨变,可以预见中国在未来的发展中会遇到更多的国家豁免问题,将对国家豁免解决的策略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如果中国政府仍拘泥于现状,不尽快制定国家豁免法,那么中国在处理国家豁免问题时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指导性的缺乏将会严重威胁本国市场经济。

马一德认为,中国应根据时代环境的变迁,重新慎重地对国家豁免规则进行审视。

“从外国的豁免实践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与国际法和世界经济的发展相悖。从长远来看,绝对豁免并不会使国家受益,反而会减损国家自身的利益,导致任何当事人在中国法院起诉另一国家成为不可能,即使立了案,外国国家也可以主张中国持绝对豁免而终止诉讼。这对我国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同时,中国在限制豁免主义国家被诉时,很难以绝对豁免的主张获得该国法院的支持,因为赋予外国国家豁免是由该国自身决定的。中国处于被动地位,从根本上受制于其他国家的豁免立场。因此,坚持绝对豁免主义对维护我国的利益是无济于事的。若转向限制豁免主义的立场,我国法院就可以对外国国家及其财产行使管辖权、甚至执行。釆取限制豁免是适应当今国情的变化,有利于切实保护我国政府以及公民法人的利益,使在国内法院起讼外国国家成为我国公民法人获得救济的基本途径;并且会减少国外投资者的忧虑,有利于吸引外资。”马一德说。

北京商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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