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子公司涉两起诉讼  超2.8亿信托贷款资金面临减值风险

爱建集团子公司涉两起诉讼 超2.8亿信托贷款资金面临减值风险

每经记者:冷辉 每经编辑:文多

近年来,信托公司涉及诉讼纠纷日益增多,信托业风险项目数量也在上升。就在5月27日晚间,爱建集团(600643,SH)发布了一则关于子公司爱建信托涉诉公告。

爱建集团披露,爱建信托与中昌海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海运,所涉案件为案件一)、上海隆维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维畅,所涉案件为“案件二”)的因信托贷款合同产生债务纠纷,爱建信托作为债权人和申请执行人,于前期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申请,要求两名债务人分别履行相应归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其余8名被告/被执行人分别履行对应的担保义务。

爱建信托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相关受理文件,上海金融法院决定对上述两案分别进行立案起诉和立案执行。

其中,案件一涉及贷款金额为1.37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案件二涉及贷款金额为1.5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总计2.87亿元。两起案件涉及的信托贷款项目,四名保证人均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陈建铭、陈艳红、青岛雅邦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邦大数据)。

具体来看,2019年6月25日,爱建信托与中昌海运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由爱建信托为中昌海运提供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信托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在双方签署上述合同后,爱建信托向中昌海运累计发放信托贷款共计1.37亿元。

之后,因中昌海运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爱建信托依据约定,书面要求中昌海运立即归还逾期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应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款项,并宣布剩余未到期的全部贷款本金提前到期。截至爱建信托起诉之日,中昌海运仍未支付本案诉争款项,各担保人均未就中昌海运的相关债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案件二,2019年6月21日,爱建信托与隆维畅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由爱建信托为隆维畅提供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信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双方签署上述合同后,爱建信托向隆维畅发放信托贷款共计1.5亿元。

公告称,后续在信托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担保人三盛宏业出现负面舆情,其持有的中昌数据股票遭到法院查封,且其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陈建铭)同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三盛宏业的行为已构成《股票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的违约行为;陈立军的行为已构成《股票质押合同》的违约行为。

爱建信托依据约定,书面向隆维畅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隆维畅于贷款提前到期日向爱建信托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同时,爱建信托书面通知相关保证人、出质人,要求履行保证担保责任、质押担保责任。但上述债务人、担保人均未支付任何款项。之后,爱建信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启信宝数据显示,中昌海运、隆维畅两个融资方都与三盛宏业有关,股权穿透之后,则均可联系到陈建铭。

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

两个案件中,也都有中昌数据(600242,SH)的股票做质押,案件一质押中昌数据320万限售流通股、10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案件二质押中昌数据股票1400万股、177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2020年初以来,中昌数据股价已从10元左右下跌至目前的6元左右。

不过,爱建集团在公告中表示,目前质押股票及相关抵押不动产的价值可以覆盖爱建信托已发放贷款。但后续存在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的可能,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月28日,爱建集团股价报收7.93元/股,上涨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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