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法拟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决定在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我国修法拟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决定在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e公司讯,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二审稿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对于草案一审稿,二审稿对加强集贸市场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作出进一步修改。草案二审稿规定,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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