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申请获法院裁定受理 力帆股份8月25日起被*ST

重整申请获法院裁定受理 力帆股份8月25日起被*ST

北京商报讯(记者 高萍)力帆股份(601777)8月23日晚间公告称,公司重整申请获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票自8月2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告,力帆股份于8月21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编号为“(2020)渝 05 破申 327 号”的《民事裁定书》及“(2020)渝 05 破 193 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力帆股份管理人。

根据规定,力帆股份股票将于8月2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力帆”,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于8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8月25日起复牌交易。

力帆股份称,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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