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卢扬 郑蕊)8月28日,电魂网络发布公告称,因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动网络”)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电魂网络在收购游动网络过程中,对于部分游戏充值流水信息、部分交易对手方信息的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收购后,电魂网络未及时规范游动网络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合规行为,未发现游动网络与部分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导致相应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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