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发布实施意见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全面提供司法保障

深圳中院发布实施意见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全面提供司法保障

e公司讯,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面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运行,作为试点集中管辖涉创业板案件的法院, 深圳中院8月28日发布了《关于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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