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红外线人体测温仪等14类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海关总署:红外线人体测温仪等14类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e公司讯,海关总署12月3日消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具体产品包括:红外线人体测温仪、医用护目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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