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进行清理 决定对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国务院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进行清理 决定对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e公司讯,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简称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一、对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二、废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09年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7号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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