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暂停东方金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

交易商协会:暂停东方金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

e公司讯,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6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东方金诚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时任总经理金永授予以通报批评;对评级总监刚猛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评级项目组长高路予以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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