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银行异地买国债被骗6.1亿,跟银河证券的官司宣判了

葫芦岛银行异地买国债被骗6.1亿,跟银河证券的官司宣判了

异地买国债倒手赚利差发财的故事,是上个世纪诸多发财传说中的一种。今天这个故事也跟国债有关,更跟梦想发大财的人有关。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6.1亿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进展。

20年前,庄某川因一次偶然的机会诱骗葫芦岛银行远赴厦门,购买了15笔年利率达8%的国债。该银行营业部工作人员最终将6.1亿元国债资金挪用于炒股,部分资金还通过地下钱庄转往境外。

请注意这个8%的利率,稍有金融常识就知道,这不可能是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国债利率。这也成了最高法重要的判案依据。

行骗的庄某川很快被抓,但此后葫芦岛银行跟银河证券又有了纠纷,银行证券认为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经纪合同不具有委托理财性质,也不具有借款合同法律性质,将官司打到了最高法。

「 1 」

骗银行买国债

1999年,庄某川与葫芦岛银行下属的工商城市信用社工作人员贾某相识。庄某川得知信用社有闲余资金,建议贾利用这笔资金到海通证卷购买国债,年利率为8%。

银行研究后,2000年12月葫芦岛工商城市信用社在海通证券用3000万元经营国债。

证券公司跟银行签订的属于保底协议,此后葫芦岛工商城市信用社顺利收回本金和利息。

庄某川因此获得了葫芦岛银行旗下多家信用社的信任。庄某川此时动起了歪脑筋。

2002年,他和银河公司虎园路证券营业部高级客户经理李某强预谋后,由庄某川负责联系将葫芦岛银行资金到虎园路营业部购买国债骗取全权委托书。卖掉国债后,将资金转入自己的股票账户,委托李某强炒股。

然后,庄某川找到时任葫芦岛银行行长的敬某、副行长王某、计财部经理马某等人,诱使葫芦岛银行购买国债。2002年7月22日,由葫芦岛银行王某、绥中县工商城市信用社(下称"绥中工信")主任李某等人购买国债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8.4%。

为保证资金安全,王某等人要求营业部出具承诺书。

开户过程中,李某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委托书并以办理正常开户手续为由,让李某在内容为"绥中工信全权委托李某在虎园路营业部代理本单位进行有价证券买卖、资金存取等操作事宜"的委托书上签字。骗取了全权委托书。

从2002年7月23日至2004年5月26日,庄某川采用相同手段共骗取葫芦岛银行下属绥中工商城市信用社、绥中瑞州城市信用社、兴城柳城城市信用社、兴城建设城市信用社、兴城工商城市信用社、建昌建设城市信用社、建昌工商城市信用社7个信用社15笔国债资金达6.1亿元。

庄某川不仅将巨资用来炒股,还用来投资其他项目跟还债,甚至将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往境外。

法院一审认定,庄某川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亿元。此后,庄某川上诉但被法院驳回。

「 2 」

陷入民事纠纷

银河公司与葫芦岛银行因该案也陷入了纠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葫芦岛银行和银河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构成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事实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银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再审并表示相关事实不涉及任何体现"借贷关系"的法律特征。

银河公司上诉认为,其银河公司虎园路营业部与葫芦岛银行(案涉七家信用社)签订《委托交易协议书》《指定交易协议书》,均系典型的证券交易经纪合同,该合同不具有委托理财性质,无任何借贷内容,不具有借款合同法律性质。

案涉《承诺书》均明确载明购买国债资金本息返还的前提条件系"所持国债在没有发生任何变动的情况下"。对应该条件的资金系国债资金而非借款,不应被认定为借款资金的本息返还条件。

法院经查认为,银河公司的再审事由不能成立。首先,从形式上看,葫芦岛银行(案涉七家信用社)已实际委托虎园路营业部通过买卖国债进行理财。

其次,葫芦岛银行多次召开过行长办公会,主动介入并积极协调下属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拨和使用,讨论作出决策。葫芦岛银行(案涉七家信用社)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明知国债收益不能达到8%左右的情况下,仍然积极实现并获得与国债收益不符的高额回报的行为足以说明国债交易并非其真实经济目的。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葫芦岛银行和银河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构成名为委托理财,实为借贷关系的事实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3 」

葫芦岛净利持续下滑

根据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一笔涉及葫芦岛银行1.56亿股股权的拍卖将以约3.38亿元的起始价格开拍,每股价格为2.16元。除上述1.56亿股股权外,大君瓷业持有葫芦岛银行的股权也被多次拍卖。早在2018年1月和4月,大君瓷业持有葫芦岛银行的3960万股、3560万股被分别挂出拍卖,且均无人问津遭遇流拍。

另外,去年12月葫芦岛银行第十大股东沈阳工贸集团持有该行合计6500万股股权遭遇第三次流拍。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大君瓷业因涉及经济纠纷,在2017年1月5日、2019年8月14日、9月23日先后三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沈阳工贸集团共有4条被执行记录,其中一单笔执行标的金额为1.5亿元。

葫芦岛银行业绩表现也每况愈下。

2019年,葫芦岛银行实现净利润为2.72亿元,同比下滑59.4%。2020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841.33万元,同比下滑86.22%。

内容来源:花朵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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