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资产重组后,重庆啤酒首次迈入“百亿阵营”。
2月5日下午,重庆啤酒发布2020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宣布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9.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0%。
重庆啤酒表示,2020年12月,重庆啤酒已经完成了与嘉士伯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报告中,已经将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企业管理(重庆)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昆明华狮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据2019年数据,嘉士伯注入资产贡献的营收相当于总收入的六成以上,资产规模迅速增大的同时,重庆啤酒内部因同业竞争陷入纠纷。
因合同纠纷,重庆嘉威将重庆啤酒及关联方嘉士伯等多家公司告上法庭,诉讼将于3月30日第一次开庭审理,诉讼请求增至8.3亿元。
第四季度完成与嘉士伯重大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让重庆啤酒从一家区域型的啤酒企业,一举成为全国性啤酒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啤酒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创立于1958年的重庆啤酒厂,2013年嘉士伯通过其全资所有的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重庆啤酒部分股份。
目前,嘉士伯通过嘉士伯香港和嘉士伯重庆分别持有重庆啤酒42.54%、17.46%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收购7年后,嘉士伯终于履行了当初的承诺,将其与重庆啤酒存在潜在竞争的国内啤酒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意在彻底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
根据重庆啤酒12月8日发布的公告,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基本完成,嘉士伯旗下位于中国大陆的11家控股管理的啤酒厂注入重庆啤酒,相关资产的整体作价达128.60亿元。
至此,重庆啤酒将其全部与啤酒生产、销售相关的运营资产注入到控股子公司重庆嘉酿,嘉士伯亦将把其控制的国内业务注入到重庆嘉酿。
二者持股比例不变,重庆啤酒和嘉士伯分别持有重庆嘉酿51.42%、48.58%的股权,但此时的重庆嘉酿已经囊括了重庆啤酒和嘉士伯中国主要的酒类业务。
双方合并后重庆啤酒的2019年营业收入达102.12亿元,税前利润则达17.95亿元,与115亿元营收的燕京啤酒体量相近。
而资产注入前,重庆啤酒2019年营收为35.8亿元,净利润为6.6亿元。嘉士伯注入资产的营收贡献了重庆啤酒2019年六成以上营收;2020年前三季度营收、净利润分别为31.08亿元、4.61亿元。
重庆啤酒表示,除资产重组影响外,公司本报告期销量相比去年增长约3%,公司持续实施产品高端化战略,高档及以上产品销量结构占比持续增加,每百升主营业务收入提升4%。
据国盛证券分析,嘉士伯中国资产注入落地,重庆啤酒管理架构优化梳理基本完成。预计2021年公司将继续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推动乌苏品牌全国化销售以及大城市计划。
“重组之后重庆啤酒从区域酒企已经成为一家拥有多个知名品牌,多个价格带,并且实现全国化市场布局的泛全国化酒企。”酒业分析师蔡学飞对搜狐财经表示,重庆啤酒的下一步规划核心是发挥协调效应,迅速实现这些品牌的品牌、渠道与市场资源互补,形成全国竞争力。
陷内部纠纷子公司重大诉讼将开庭
资产重组后,重庆啤酒内部的同业竞争并未完全解决。
业绩快报发布的前一天,重庆啤酒披露了与参股子公司重庆嘉威诉讼进展,案件定于2021年3月30日第一次开庭审理。
企查查显示,重庆佳酿啤酒有限公司(简称“重庆佳酿”)为重庆嘉威第二大机构股东,重庆啤酒和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重庆佳酿合计持有重庆嘉威33%的股份。
而尹顺鑫等4人通过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掌握了重庆嘉威60.3%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实控人尹顺鑫间接持有了公司约27%的股份。
因合同纠纷,重庆嘉威于去年9月向重庆市一中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将重庆啤酒及关联方嘉士伯等多家公司告上法庭,诉讼请求约6.4亿元。
因上述纠纷,重庆啤酒银行账户1亿元被冻结,旗下“山城”和“重庆”两大系列26个商标曾被查封。
重庆嘉威提到,1992年,重庆嘉威前身重庆金星啤酒厂与被告之一重庆啤酒前身重庆啤酒厂签订《联合协议书》,开展啤酒包销合作。
2009年,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签订了为期20年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约定包销期间仅允许重庆嘉威生产“山城”品牌啤酒,且生产的全部啤酒均应交由重庆啤酒包销。
重庆嘉威表示,自2011年起,重庆啤酒存在诸多违约行为,且上市公司与本案其他被告,采取委托加工、授权生产、外购酒在重庆区域销售、品牌调整及推广等多种关联交易行为,挤占“山城”啤酒的市场份额,损害原告的利益。
其中,重庆嘉威提到,重庆啤酒曾未履行《包销协议》确定的最低包销数量及包销价格。
在最新披露的诉讼进展中,重庆嘉威将诉讼请求金额变更为8.3亿元左右。
重庆嘉威在变更后的《民事起诉状》中增加了三项诉讼请求,新增诉讼请求金额1.83亿元,其请求法院:判令重庆啤酒赔偿因子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销售啤酒、因嘉士伯关联企业在重庆销售嘉士伯旗下品牌产品,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计1.8亿元,利息损失暂计300万元;并要求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关联公司等共同被告为其损失、本案诉讼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蔡学飞指出,重庆嘉威与重庆啤酒之间的纠纷是市场发展过程中产业链中不同主体的分工与协调问题。客观的说,在遵循相关协议的前提下,重庆啤酒在保证自身发展的前提下应该保护合作商户的利益,并且积极探索共赢模式,以企业强势地位来左右市场发展是缺乏契约精神的表现。
作者丨深度报道组
出品丨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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