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出炉 明确国家加强智慧广播电视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出炉 明确国家加强智慧广播电视建设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消息,为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加强智慧广播电视建设,推动广播电视科技创新与服务升级,推进广播电视在全媒体传播体系中深度融合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慧广播电视服务。同时在业务准入管理制度上,将广播电视活动按照生产传播链条分为制作发行、集成播放、传输覆盖三个环节,将广播电台、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视频网站、IPTV 集成和传输机构、互联网电视平台等各类播出平台和各类节目制作机构、各类网络传输机构等均纳入其中,按照分类目录实施管理。

征求意见稿完善扶持促进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七类国家支持制作播放的节目。明确政府对广播电视发展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税收优惠等扶持措施。明确国家支持广播电视全国统一市场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规定了国家完善广播电视人才工作机制,建立节目评奖、工作表彰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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