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征信系统查询权限!央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晋商消金内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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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征信系统查询权限!央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晋商消金内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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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征信合法权益,规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的操作行为,决定从即日起暂停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征信系统查询权限,责成其内部整改,切实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2021年5月26日

早前报道:

据人民网江苏频道报道,做个体户的房女士与晋商消费金融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房女士介绍,2018年4月,她在位于南通中南大厦的晋商消费金融分支机构签署了一份16.2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约定36个月。经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了解,去年2月,房女士向晋商消费金融提出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款,后者为其延至2020年底再接着还款。房女士告诉记者,按照晋商消费金融的算法,截至目前,她尚需偿还本息7万余元。

4月6日,房女士在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查询个人征信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随后向该行进行了反映。

如此信息缘何会出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上?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科长姜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有异议,可走征信异议处理程序。

“经向晋商消费金融核实,他们承认不当信息是由他们上传到征信系统的。”姜文华表示,人民银行实行属地管理,因晋商消费金融已经撤销南通分支机构,他们遂将房女士反映的情况上报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再协调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处理此事。4月6日当天,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即责令晋商消费金融在线修改了房女士的相关职业信息。

对于房女士要求晋商消费金融赔偿其相应的精神与名誉损失的诉求,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表示,该诉求系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房女士称,她本人就还款事宜和晋商消费金融保持着沟通,但尚未收到对方就有关征信问题的反馈。

对此,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金融机构有权限上传征信的相关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乱写信息。央行征信中心对如何在征信系统上传信息都有明确的规定,这种显然是一种违规行为。同时也可以看出,相关金融机构的内控存在较大问题,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有严重问题。

在董希淼看来,这件事也提醒金融机构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要保证逾期、拖欠等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这是构建诚信社会,提高整个社会信用水平、诚信水平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也要保护消费者包括名誉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

同时,董希淼强调,不能单依靠金融机构的自主自觉,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出台更加细致、执行性更强的规定,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上述律师认为,该用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金融机构删除不当内容,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律师强调,征信记录并非对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因此损害后果的范围有限,法院支持的赔偿数额可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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