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如遇拒保交强险的行为,消费者维权可以向相关保险公司、当地保险业、监管部门反映

河北银保监局:如遇拒保交强险的行为,消费者维权可以向相关保险公司、当地保险业、监管部门反映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5月19日,河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机动车交强险投保提示。近期,河北银保监局在日常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中发现,部分营运车辆投保人在依法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投保时,个别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承保机动车交强险,致使车辆无法正常营运。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河北银保监局作出提示。

图片来源:河北银保监局

一是,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选择具备交强险业务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依法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二是,为避免交强险“脱保”而影响车辆运行,请在交强险合同期满前,及时办理续保(投保)。

三是如遇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交强险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一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或消费者投诉专线向相关保险公司反映,二是通过“河北保险消保平台”微信公众号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映,三是对于存在保险纠纷的行为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向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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