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东旭蓝天: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东旭蓝天: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财联社5月8日电,东旭蓝天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21号),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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