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财联社5月9日电,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决定》提出,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4类27个品种。同时,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决定》明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决定》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明确过渡期,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实施。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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