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

湖北: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

【湖北: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财联社5月22日电,湖北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取消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降低购房门槛。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支持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为卖旧买新“搭桥”,收购二手住房可对外出售或用作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人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 5 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 5 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 2.775%和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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