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饮一江绿水“生态”理应讨价还价

共饮一江绿水“生态”理应讨价还价

经济观察报 宋馥李/文 中国第一部生态保护补偿领域的法律法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6章33节,涵盖了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内容。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对地区间横向补偿作出了顶层设计,以生态补偿为机制,同处一条流域的不同地方政府,可以加强区域治理联动,织密织牢生态保护的合作网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条例》核心的指向,就是对绿水青山按质论价,真正让青山有“价”,绿水含“金”。

跨区域的流域治理是世界性难题,流域涉及到的地方政府在各自治理河、湖时,会因为不同区域治理标准不同,导致治理效果无法最终达标,而上、下游的治理力度不同,也会带来直接的利益冲突。

就中国来说,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横贯东西,干支流覆盖了广袤的国土空间,并串联起了欠发达地区和发达省份。同在一条江河的沿岸,因为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发展定位,呈现出对水资源以及生态治理的不同诉求,要共抓江河生态,区域间的协调成本是巨大的。

这些年,长江、黄河全流域都在试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例如2021年,山东和河南两省就黄河水质签订对赌协议,议定两省交界断面水质年均值在Ⅲ类基础上,每改善一个水质类别,山东便给予河南6000万元补偿资金;反之,每恶化一个水质类别,河南给予山东6000万元补偿资金。

十几年来,不同区域间的生态补偿试点,为《条例》的出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尤为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以来,中国第一例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不断推进,至今已完成三轮试点。

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东入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最终汇入钱塘江。十多年前的安徽省黄山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一些污水和垃圾经新安江流入千岛湖,导致部分水域水质恶化、蓝藻泛滥,威胁鱼类生存。

彼时,围绕新安江省界断面水质的补偿,双方开展了反复而艰难的谈判,最终达成了双赢的“交易”,安徽向千岛湖输送近70亿立方米清水,浙江省则要向安徽省支付费用,安徽获得了补偿收入,而千岛湖也持续为杭州市提供着优良的生态价值。

十几年来,在这一补偿机制的作用下,千岛湖水质实现同步改善。在第三轮试点结束后的2021年,新安江流域水生态服务价值达64.5亿元。一江绿水,真正转化为了金山银山。

从2024年开始,两省还将参考各自的年度GDP增速,建立补偿资金逐年增长机制。浙皖两省从单一资金补偿到进行多元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助推了两地经济结构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潜在价值逐步显现。

在总结上述跨生态补偿案例和合作经验的基础上,为同流域的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协调,给出了机制上的安排:谈钱不伤感情,既然共饮一江水,议定江河保护的责权利,就应该进行一番讨价还价。

正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谈及的,《条例》的作用之一是促进区域合作,探索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治理新格局。区域间合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特别是在利益发生冲突和矛盾时。而正视这样的利益博弈,在同一个机制之下开展谈判,就是共抓大保护的前提。

有了这个前提,江河的相邻区域在生态保护上做好了协同,也就是为区域合作开了个头,还会促进经济、社会公共服务等其他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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