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算协会再发通知: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应于7月31日前完成备案

支付清算协会再发通知: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应于7月31日前完成备案

【支付清算协会再发通知: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应于7月31日前完成备案】财联社5月27日电,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今日公告,其已于5月21日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强调已开展收单外包服务的外包机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此前在2023年5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曾下发通知,要求一年内(也即至2024年5月22日)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应100%完成备案。未在限定期限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关收单机构将被视为缺乏对外包业务的基本管理能力。(财联社记者 郭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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