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在凌晨两点打赏

少年在凌晨两点打赏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任晓宁 庭审辩论环节,12岁的李某1出现在互联网法庭的屏幕里,他低着头不说话。屏幕对面的法官把背景图从庄严的国徽换成了柔和的绿色,轻声细语问他,你今年几岁了,上几年级了?李某1慢慢抬起头,愿意回答问题了。

李某1是一个看起来很乖的小孩,聊到充值打赏时会害羞。当法官问到“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充值的”时,李某1有些慌乱,抬眼看了一眼身边的爸爸。

爸爸在外地打工,李某1和爷爷生活在家乡。爷爷70多岁,身体不好,有一天去查社保卡里的养老金,发现只剩2元,吓了一大跳。爷爷打出账单明细后发现,李某1在10天内,给一款游戏充值了1.4万元。对农村家庭来说,这无疑是笔巨款。

这是一场仅由未成年人、家长、互联网公司法务和法官几个人参加的小型线上庭审。因为被告游戏公司所在地为北京,2023年,李某1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中不会出现未成年人的真实姓名,而是用李某1的代号替换,与他的名字一起出现的是他的家长李某2。

这样的案件,近年来正在快速增加。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透露:2023年,该院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89件,而2024年1—5月已受理245件。涉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充值打赏类已成为第一大类,占比超过68%。在这些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最小的仅有4岁,涉案金额最高的为310万元。

互联网公司的诱导消费设置和实名认证系统漏洞,家长的监护缺位,孩子淡薄的金钱观念,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场景增多,乃至充值打赏维权产业链的出现,共同促成了此类案件数量飙升。

在此类案件中,互联网公司往往被判定承担主要责任。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有86%经过判决结案的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审判结果为互联网公司退款。

但打赢官司,并不意味着充值打赏行为彻底结束。在游戏公司退完款后的10天内,李某1再次充值,导致他的家长又一次要求游戏公司退款。

深夜打赏

李某1的充值经常发生在凌晨2点。对此,毛春联并不意外,毛春联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助理、参与办理过多起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她说,绝大多数未成年人的充值打赏行为都发生在深夜。

法庭上的少年们告诉她,因为家长的管理太严格,只有趁家长睡着时,他们才能偷偷把手机拿过来玩,玩着玩着就上头了。

充值打赏类案件中的未成年人一般在10岁至14岁,也会有一些年龄更小或更大的孩子。比如有一个8岁的小孩,一晚上给某主播打赏了17万元。

大部分未成年人对钱没有概念。法官问上述8岁小孩,父母挣钱不容易,为什么这样挥霍。小孩说,他以为打赏的礼物只是小星星,不是钱。

法官也问过一个10岁小孩,为什么要在游戏里充钱。她说,想要那套游戏角色皮肤,皮肤旁边标注了500金币,她按照提示就点下去了。她在生活中几乎没有接触过真实的钱,也不知道在游戏里花的是钱。

游戏充值和直播打赏在未成年人群中很普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今年8月发布的《县域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报告》显示,在接受调研的1108个未成年人中,每月充值打赏金额在100元以上的未成年人占比45%。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游戏充值类更多,但直播打赏类的涉案金额更高。游戏充值一般在2万元以内,但直播打赏动辄2万元起步,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打赏金额也不罕见,目前最高的一笔打赏金额为310万元。

不过,与成年人寻求关注与恋爱感觉的诉求不同,未成年人更爱为游戏技术好的主播打赏。有一个男孩,给和自己玩同一款游戏的主播打赏了几万元,因为主播操作很溜,他看得很爽。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随便花的钱,是家长几个月的收入。

86%的案件会判退款

充值打赏类案件中的未成年人,通常在法庭上面对的是互联网公司。之前主要是游戏公司和短视频公司,今年新增了漫画公司、音频公司、社交APP公司。

一般而言,互联网公司遇到未成年人充值的情况都会退款,能走到起诉阶段的案件,大多是因为他们对未成年人的身份有质疑。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结案的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有86%的审判结果为互联网公司退款。剩余14%未判退款的,主要是因为案件证据不足以证明充值打赏是未成年人做出的。

在一起家长起诉某互联网公司的案件中,庭审环节需要未成年人说明情况,法官叫了孩子3次,孩子却始终不愿露面。这起案件因为无法认定充值行为是否由未成年人实施,最终家长选择撤诉。

不过,有超过90%的未成年人愿意出庭。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家庭带来了损失,希望能够挽回。

对法官来说,未成年人出庭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充值打赏行为往往发生在一瞬间,很难有直接证据。但与未成年人对话时,法官可以判断充值打赏是否为本人操作。

有的未成年人,在法官问他其他话题时一声不吭,但如果聊到他正在玩的游戏角色,他能滔滔不绝讲十几分钟。这种行为能让法官断定,的确是这个小孩在玩游戏,他充值打赏的可能性也很高。有的未成年人对充值打赏的事情明显不熟悉,法官问他什么时候开始玩这款游戏,他说不记得了;问他最喜欢哪个打赏道具,他说不上来名字;问他和主播会聊什么好玩的话题,他也不说话。这时法官就会认为,充值打赏行为不是该未成年人做出的。

互联网接触场景增多

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类案件的数量快速上升。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597件,其中以充值打赏类为主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为407件。而在2019年和2020年,该院受理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分别仅为12件和38件。

这与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场景的增加有关,越来越多中小学生在线上交作业、上网课,并与同龄人交流。共青团中央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3年12月发布的《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18—2022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从1.69亿增长到1.9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从93.7%增长到97.2%。

此类案件的增多,也与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的出台有关。202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下称《指导意见》),其中“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的第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封瑜说,该条款出现后,很多法院以此为依据判决互联网公司退款。后续几年陆续又有新的法律条款出现,为未成年人家长申请退款提供了更多法律依据。比如2021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对未成年人的定义和涉及财产纠纷的退款责任做出了规定。

2024年5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首个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对游戏公司和监护人的责任都做出了详细规定,对退费标准也做了明确划分。

互联网公司的诱导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实际审理过程中发现,一些互联网公司的未成年人实名认证系统流于形式、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虚设,这是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诱因之一。

封瑜对一个有明显诱导行为的互联网公司印象深刻,该公司产品主要面向低龄儿童,用开盲盒的方式吸引小孩充值。盲盒里有特别炫的皮肤、特别好的金币,小孩开出一个盲盒后,系统会鼓励他开下一个更大的盲盒。游戏还设置了充值越多获赠越多的规则,吸引小孩使劲充钱,不知不觉就把几千元花出去了。

“这种行为有明显的引诱。”封瑜说,审理这种案件时,法院会判决互联网公司承担更多责任。

还有一些互联网公司没有尽到未成年人实名认证的责任。有一款主要面向未成年人的社交APP,外观设置是二次元风格,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较强吸引力。法官发现,在该APP的聊天室页面功能按键中,“送礼物”按钮标识显著,用户可以轻易发起“送礼物”行为,完全无需进行实名认证。这款APP也有未成年人模式,但此模式开启后,用户就无法继续使用APP。

法官认为,这种设置构成对未成年人的诱导,拥有该APP的公司应承担较大责任。

如果互联网公司设置了完善的未成年人模式,并在未成年人上线时有动态监管,法院一般会认为这类互联网公司的责任比较小。

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年作出判决的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中,大部分被告是小型互联网公司。大型互联网公司一般商业模式更成熟,更看重公司名誉,在看到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证据后,多数会选择和解。

家长的责任

互联网公司一般会被判退回部分款项,这是因为法官认为家长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毛春联说,在此类案件中,95%以上的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判决书经常会提到“家长未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子设备、银行账户信息,在未成年人使用银行卡数次进行大额充值的情况下,仍然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该充值行为”。法官会通过这些行为认定家长存在过错。

有的家长非常粗心,在孩子充值打赏一年后才发现问题。这些孩子大多是偏远地区的留守儿童,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用爷爷奶奶的低保卡、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卡充值。等到老人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发现钱没了,才知道被孩子充值打赏了。

一些未成年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会偷偷隐藏证据。他们充完钱后,会第一时间删除充值链接,也会删掉银行发来的提示短信,导致家长很难及时发现。

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极少有父母主动告知支付密码的,但孩子都能猜到。一个小孩说,他和妈妈一起去买菜,看妈妈支付时输入了密码,他立刻就记住了。还有个小孩说,他把家里人的生日都试了一遍,就猜出了爸爸的支付密码。

大部分涉案的未成年人来自普通家庭,家长比较缺乏法律知识,文化水平也不高。毛春联调解时遇到过这样的家长,她解释这件事中家长也有责任,但家长听不进去,认为互联网公司应该负全责,直到收到判决书后才接受现实。

“你能感受到,他们跟我们沟通并不顺利。在教育孩子过程中,他们可能也缺少方式方法。”她观察到,这些家长对网络的态度非常一刀切,认为小孩在网络上玩多了,就会被毁掉。他们尽量不让孩子接触到网络,反而引发孩子的逆反心理。

也有一些家长比较尽责,他们会给孩子的手机设置最低消费限额、开通未成年人模式。尽管孩子依旧会使用一些手段绕开家长的限制,但这种情况下,法官会认为家长的过错相对较小。

功夫在庭外

未成年人的充值打赏行为不会涉及线下见面,而且国家有法律法规支持互联网公司退款。法官审理此类案件时,对立双方容易达成一致,事后再上诉的情况也很少。

但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却往往花费比审理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还要多的时间。耗时较长的主要原因,包括家长举证能力有限、事实掌握不清楚、诉讼主体不准确以及未成年人能否接受询问等。

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更难解决的一点是,判决并不意味着充值打赏行为彻底结束。本文开头提到的李某1,在游戏公司退完款后的10天之内,再次充值。这类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并不罕见。

对家长申请第二次退款的诉求,法院支持的退款比例一般要低于第一次,因为这种情况下家长的过错明显增大了。“家长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于法院,还是需要自己多上心,多管管孩子。”毛春联说。

她对一个小孩印象特别深刻,这个小孩在出庭环节没有露面,而是录了一段视频。这个小孩也是用爷爷社保卡里的几万元充值游戏了。家长在庭审环节多次强调,这是爷爷的救命钱。但毛春联看到,小孩讲述自己充值场景时,手里仍不停地在玩另一款游戏,操作非常娴熟。

如何让未成年人不再沉迷网络,如何阻止他们冲动消费,仅仅通过一次判决无法解决。审判之外,北京互联网法院做了一些新尝试。他们组织法官走进偏远地区的学校,给未成年人上法治课;对案件中未正确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定期跟进反馈。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白皮书》中建议,家长要主动学习网络知识,管理好智能终端设备及个人网络账户。学校要增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网络素养。互联网公司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用户账号的识别、管理,优化未成年人实名认证的技术措施。网信、教育、妇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强大合力。

他们认为,只有法庭外的功夫做足了,才能真正减少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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