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ST香雪: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ST香雪: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财联社4月13日电,ST香雪(300147.SZ)公告称,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和《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广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尚未清偿完毕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293.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3%,这可能影响公司破产重整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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