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强化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强化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

中访网数据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修订并发布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股东会运作流程,明确股东权利义务,强化公司治理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新规则对股东会职权、召集程序、提案审核、表决机制及决议执行等关键环节作出细化规定,重点包括:

1. 股东会职权扩展 明确股东会审议事项范围,新增对担保、财务资助、重大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例如,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要求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禁止有偿征集投票权,同时允许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 累积投票制适用 在选举董事时,若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须采用累积投票制,确保中小股东提名权。

4. 信息披露与执行监督 股东会决议需在2个月内实施分红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会或审计合规委员会向股东会汇报,董事长负责督促检查。

5. 违规责任与争议解决 强调控股股东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违规者需承担赔偿责任;股东会程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可依法申请撤销决议。

此次修订旨在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优化决策效率,同时响应监管要求,防范关联交易风险。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后续执行情况将纳入定期报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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