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访网数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机制。
根据制度,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职责包括审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薪酬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退休金权利等事项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制度明确,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保留对薪酬委员会建议的最终决策权,若未采纳相关建议,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此外,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此次制度的通过,标志着长城汽车在优化公司治理、强化高管激励与约束机制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有助于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力与股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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