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教育厅回应“中小学秋假”:将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做出安排】财联社9月16日电,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今年5月印发的《江苏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置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眼下距离“国庆”只剩下两周时间,不少学生家长关心秋假是否落地,也有部分家长担心如果放秋假,可能存在孩子无人照管的情况。9月16日,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获悉,中小学春秋假并非省级层面的硬性要求,各设区市正在研究相关事宜,将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做出安排。目前,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佛山市已明确实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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