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

聚石化学: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

【聚石化学: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财联社2月3日电,聚石化学(688669.SH)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680.74万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47.03万元,虚减利润合计166.29万元。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40万元;相关责任人陈钢、刘鹏辉、伍洋、徐建军分别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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