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贷款市场即将告别“糊涂账”,迎来息费明细强制披露的“阳光化”时刻。
3月15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以下简称《规定》/“新规”),要求所有放贷机构在贷前向借款人清晰展示包括利息、服务费、违约金等在内的全部融资成本。
《规定》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旨在通过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规则,终结个人信贷领域长期存在的息费不透明乱象。
剑指贷款息费“糊涂账”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在促进个人消费、支持生产经营、助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个人贷款业务尤其是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息费乱象时有发生:一方面,不透明的息费结构推高借款人融资成本,干扰金融惠民政策与利率政策传导,削弱金融服务质效;另一方面,信息披露不规范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易引发金融纠纷。
针对个人贷款领域的乱象,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在会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严查严处、形成震慑的同时,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发现“个人贷款息费披露不到位、不规范,对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力”是乱象的重要诱因。
为此,监管部门紧紧抓住息费信息披露不透明这一关键环节,研究制定《规定》,通过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和操作方式、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推行 “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从制度层面破解息费模糊难题。
“四个坚持”构建透明化框架
《规定》全文共11条,构建起覆盖项目、机构、展示、确认全流程的息费披露体系,其核心监管要求可概括为“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息费项目全覆盖。根据《规定》第二条,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将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以及违约情形下的逾期罚息、挪用违约金等全部纳入综合融资成本,确保借款人实际承担的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成本均被纳入披露范围。这意味着,借款人看到的不再是单一的“低利率”诱饵,而是包含所有潜在成本的完整明细。
二是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规定》第九条明确,适用主体涵盖所有类型的放贷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这意味着无论借款人通过银行还是互联网平台借款,均受此规则保护。
三是坚持一表展示。《规定》要求贷款人必须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该表需逐项列明息费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需折算为年化水平)及收取主体。更为关键的是,表中必须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这为借款人提供了拒绝“乱收费”的有力依据。
四是坚持事前披露与确认。在操作环节上,《规定》第三条对线上和线下场景均提出了严格要求。线下业务需在签署合同前由借款人签字确认;线上业务则需通过弹窗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确认。特别是在线上消费场景的分期付款中,规定要求在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明示所有成本信息,确保用户在“买单”前看到真实成本。
预留约5个月缓冲期
考虑到“新规”对业务流程、系统改造和合作管理的深远影响,监管部门为行业各类机构预留了约5个月的缓冲期,《规定》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在过渡安排上,有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了“新老划断”原则,即8月1日后新增业务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为确保落地效果,监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一是统一操作标准。监管部门已组织制作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及线上消费场景分期付款页面明示样例,以适当方式下发给各类贷款机构,规范明示操作。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等组织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细化行业执行规则,为政策落实提供支持。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化央地监管协同,督促贷款人落实明示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机构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同时严厉打击贷款领域非法中介活动。
针对合作机构管理,《规定》要求贷款人在与营销获客、担保增信等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落实明示要求的责任与义务;对合作机构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消费者应避免过度负债
《规定》的落地,将从根本上改变个人贷款消费者面对的“息费模糊”困境,核心价值在于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通过“一表展示”与事前确认,借款人可清晰知晓贷款的真实年化成本、各项收费明细及违约成本,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陷入过高负债。
《规定》第七条还特别提醒借款人,应合理评估自身收入水平和负债能力,避免过度负债,并选择正规渠道借款。同时,借款人被赋予了一项“作业”:在办理贷款时,应主动关注并充分了解融资成本的全部项目、收取标准、年化水平及违约责任。
践行“金融为民”
此次《规定》的发布,是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深刻把握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既有助于维护个人贷款市场秩序,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又能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渠道,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将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强化央地监管协同,指导做好《规定》实施工作,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这一“新规”的落地,也标志着我国个人贷款市场监管向“更透明、更普惠、更规范”迈出关键一步,将为构建公平透明的金融消费环境奠定坚实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