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贴息房贷

中央财政贴息房贷

9月29日,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自今年10月1日起,对个人使用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总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50万元的住房,给予财政贴息,贴息1个百分点,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多1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5年。《通知》实施期暂定1年。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称,此次中央财政首次对部分收入相对不高的群体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贴息,在需求侧进一步打开政策发力空间:通过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发挥财政引导、金融放大、市场运作机制作用,更好地支持和释放城乡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实实在在地帮助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人以及城镇工薪家庭等刚需购房家庭降成本、减负担,助力更多的人住有所居。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是住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方式的一种探索,通过对房屋总价、房屋面积、贷款类别等作出界定,尽可能精准惠及目标群体,帮助准备买最普通房子的收入相对不高家庭“降点月供”。

《通知》提到,政策起始日为今年10月1日,政策实施期暂定1年。这期间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执行中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预算已做充分安排,据实结算。 同时,聚焦首套刚需,重点支持普通家庭新购中小套型、较低价位的住房。主要是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普惠更多的刚需群体,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家庭给予贴息支持:一是使用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存量贷款置换。其中,“首套住房”的认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二是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三是所购住房价格不超过150万元。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置上述条件,主要是聚焦支持刚需群体的基本购房需求,考虑到不同城市居民收入、住房面积、价格水平等情况各异,中央层面统筹惠民生、保基本、广覆盖、促公平和财力可能,在全国范围力求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