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组织30余家车企座谈 要求强化创新设计准入和研发测试验证

10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下称“四部门相关司局”)组织30余家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座谈,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有关要求,并通报前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情况。
会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要落实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下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坚决抵制非理性竞争,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管理,守牢产品安全底线。
会议向车企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扛牢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通知》管理要求开展产品测试验证,增强合规意识,严守合规底线。二是全面加强测试验证,要增强研发测试验证能力,充分开展产品创新设计安全评估和研发测试验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规范营销宣传活动,要真实客观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如实宣传产品创新设计的使用边界、限制条件和研发测试验证等情况,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使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来宣传产品功能,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四是强化产品安全保障能力,汽车生产企业要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产品创新设计安全评估和研发测试验证管理制度,完善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强化供应链全链条管控,提升汽车产品安全技术性能。
下一步,四部门相关司局将加强工作协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尽快印发实施《通知》,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管理,加快推进有关标准制修订,进一步提升安全基线要求,对重点汽车生产企业持续开展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督促汽车生产企业加强汽车产品测试验证。
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下称“四部门”)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年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此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问题包括生产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新技术测试验证等四方面。
此后,四部门迅速展开行动,经过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在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曝光了一批汽车产品典型案例,涉及问题包括:样车个别参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简称《公告》)参数不一致,或未配备三角警告牌、未喷涂栏板高度等;样车的灯具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样车的外廓尺寸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样车的防飞溅系统或防护装置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样车的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已根据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视情节轻重,采取了相应的责令整改、暂停或撤销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相关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传送等处理措施。
这之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等相关司局,已多次组织行业内重点企业开展座谈,部署开展产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
在开展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与组织企业座谈之外,10月10日,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上述《通知》,针对部分车企跟风上新、创新设计噱头化、测试验证不充分等行业性问题,从创新设计准入管理、研发测试验证两大维度,明确多项硬性管理要求,划出监管红线。按照《通知》,2027年1月1日新规将正式生效。同时,存量车型的技术资质将在2027年7月1日前完成补办。
四部门近期的一系列动作,核心目的是督促指导车企加强汽车产品安全管理,提升汽车产品安全系数,推动中国汽车品牌回归良性、可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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