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银行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所在地区: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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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http://group.abnamro.com/index.cfm
1821年,威廉一世为振兴荷兰与东印度之间的贸易关系,成立荷兰银行的前身 – Nederlandsche Handel-Maatschappij。1964年与Twentsche Bank合并为Algemene Bank Nederland、阿姆斯特丹银行和鹿特丹银行合并为Amsterdam-Rotterdam Bank,成为双雄并立的局面。1990年,Algemene Bank Nederland(ABN),再与Amsterdam-Rotterdam Bank(AMRO Bank)合并,成为现在的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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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年,威廉一世为振兴荷兰与东印度之间的贸易关系,成立荷兰银行的前身 – Nederlandsche Handel-Maatschappij。1964年与Twentsche Bank合并为Algemene Bank Nederland、阿姆斯特丹银行和鹿特丹银行合并为Amsterdam-Rotterdam Bank,成为双雄并立的局面。1990年,Algemene Bank Nederland(ABN),再与Amsterdam-Rotterdam Bank(AMRO Bank)合并,成为现在的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
荷兰银行前身的主要四家银行除了帮助荷兰几个大都市快速累积经济实力之外,对于整个国家拓展国际金融业务也有很大的贡献。1826年即于雅加达、1858年于新加坡和日本设立服务据点,此举使得荷兰银行成为亚洲地区历史最悠久的外商银行之一。在全球70多个国家拥有3500个服务据点的荷兰银行,经过一百多年的业务成长及经由购并的版图扩充,目前拥有五千三百多亿欧元的资产,全球员工人数超过十一万人。
公司业务
服务包括商业借贷、贸易融资、投资银行和外汇服务。其中,透过财务管理和操作、借贷、信用状业务和发展其它资本市场的理财工具,和客户发展更长久的往来关系。1997年第四季起,积极在台湾发展消费金融业务,包括分行业务、信用卡及收单服务。为了提供客户更便利的服务,并迎接信息时代的来临,除了既有的分行之外,荷兰银行并透过科技研发,持续发展电子商务相关的业务。
荷兰银行在中国
荷兰银行于1903年首次进入中国设立分行,进入中国已经整一百年,现今已发展成为在华最重要的外资金融机构之一。其中国业务基本可以划分为金融和企业金融、个人资产管理三大块。2004年,荷兰银行还成为该年中国第一家获得QFII资格认证的境外金融机构。
荷兰银行集团秉持在地深耕的理念,积极地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在台湾除荷兰银行外,还有亚洲荷银证券投资顾问公司、荷银证券亚洲公司台北分公司、荷银保险经纪人公司以及荷银光华投信、荷银光华投顾。荷兰银行未来将充分运用企业资源,提供客户更完整丰富之金融产品与服务。
荷兰银行全球战略
荷兰银行的全球业务战略,包括三个策略方向,每个方向都负责管理特定的客户类别。
首先是企业金融,即为全球各地的企业、机构与公共部门客户提供整合性的企业与投资银行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组合贷款、结构性和项目性融资以及风险管理。
其次是消费与商业金融,它更专注为全球的主要零售与中小企业客户提供银行服务,涵盖全球收、付款以及贸易融资服务和流动资金管理。
而今私人银行与资产管理服务已经成为荷兰银行最大的客户类别,这主要是为富裕的个人客户提供私人银行服务。
通过荷兰银行全球网络、各主要业务部门的专家和各种产品,致力于为私人及散户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
私人投资产品部以度身订造的接口及平台,发展并吸纳全新的零售投资市场,积极扩充其覆盖全球的网络及与其它银行的联系,以便善用荷兰银行的资源,更有效率地推算市场周期性及结构性的变化。
企业品牌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编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三百五十三。 该企业在2007年度《财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