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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降低涨”拉低“均价”
带着“房价下降700元”这一数字会不会作假的疑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坚持数据是经过权威部门的统计,不会作假,但不断强调“拉低了均价”。
该局宣教处一位胡先生向记者解释说:“从3月份的数据来看,价位较高的中心城区(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交易量减少,价位较低的非中心城区(番禺、花都、南沙、萝岗)交易量增加,这种‘贵降低涨’的结构变动就把整体价格水平拉低了。”
记者浏览了一下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2007年3月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分析》,该报告显示:3月份中心六区的成交总量只有35.8万平方米,占成交总量的近六成;而均价只有3759元/平方米、仅为全市住宅均价一半左右的花都区,在3月份的成交量达到13.82万平方米,占总成交量的23.13%,近1/4的比例,从整体上拉低了“房均价”。
针对有报道说“该市3月份房价下降是因为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花都区纳入统计范围造成的”,胡先生表示,番禺、花都、南沙、萝岗的统计数据早已列入统计范围,番禺、花都是2001年1月纳入统计范围的;2005年12月该市行政区划调整后,该市于2006年5月将南沙、萝岗纳入统计范围。因此,此次进行比较的2007年2月和3月的数据来源、统计范围、统计方法是完全一样的,不存在“故意拉低房价数字”。
广州房价出现“地方版本”和“国家版本”之前,还有一个“媒体版本”。当地媒体根据3月31日阳光家缘的实时交易数据,得出广州3月份一手住宅签约均价为8100元/平方米,比2月份也下降了34元。
“阳光家缘与我们的统计数据时间不是一致的,我们是从上月25日到本月26日,而阳光家缘是从本月1日到月底。另外,阳光家缘是进行实时统计,公布的是预售商品住宅签约信息,而签约数据又并非我们月报统计的登记备案数据。”胡先生解释说,譬如顾客签约或者下订了,阳光家缘就把这个签约数据纳入统计;但最后有些顾客觉得不划算,不交钱,也不去备案,到了我们月报的时候就没了这个签约数据。
胡先生的看法是,“数据有出入是正常的,相反,如果数据相同才不正常。”
作者:
林洁
编辑:
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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