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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过于温和
税收政策不合理及不完善,过度地刺激了购房的投资性或投机性需求,并导致投机性住房需求的过度增长及房源释放的“短路”,形成虚假的供不应求的格局,从而不断推高房价。
报告指出,尽管近几年国家对房地产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但总体是温和的,而且目前的房地产政策仍然是相当宽松的。需要出重手加大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出台包括取消预售,加大增税力度,加速物业税出台等方式改变资金向房地产业流入的现状。
报告指出,我国目前房地产调控措施总体偏向温和。
首先,利率水平一直偏低,目前明显低于美国(联邦基准利率为5.25%)和欧盟(3.75%),更大大地低于过去我国的长期利率水平。其次,税收政策不合理及不完善,过度地刺激了购房的投资性或投机性需求,主要是持有环节不征税及对投资收益征税的税率偏低且执行不力(执行不力导致税负转嫁),并导致投机性住房需求的过度增长及房源释放的“短路”,形成虚假的供不应求的格局,从而不断推高房价。再者,就是在住房销售制度上采取期房销售的形式,刺激了房地产的投机活动。
因此,要有效抑制房地产投资过度增长,必须加大力度调整房地产业的发展政策,遏制过剩资金继续向房地产业集聚。
建议重手打压房地产
对“捂房不卖”的房地产商,可以考虑征收暴利税或特别收益金(或提高土地增值税税率),还可考虑征收房地产商的住房空置税。
报告建议,为了阻止过剩流动性进入房地产行业,政府应该出重手调控房地产市场,具体措施包括大幅加大税收幅度、出台物业税同时取消预售房制度等。报告建议:
在政府住房发展政策中要明确规定不鼓励居民拥有多套住房,对居民购买第二套以上的住房采取抑制性的金融政策;
尽快征收物业税(不动产税)和对房地产商征收暴利税或空置税,促进住房供给的释放。物业税征收可考虑按面积分档确定税率,近阶段给予人均30平方米的免税额,人均住房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为第一档,税率1.5%,人均50平方米以上为第二档,税率可定得较高,如定在3%。房地产商牟取暴利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捂房不卖”,可考虑征收暴利税或特别收益金(或提高土地增值税税率),还可考虑征收房地产商的住房空置税;
提高居民住房转让所得的税率,由目前的20%提高到50%,同时,税收征管部门应强化执行力,主要是防止税收的转嫁;
此外,发改委还建议取消期房销售制度,改为现房销售制度。
作者:
刘秀浩
编辑:
che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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