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是否退休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任何干涉都缺乏伦理上的正当性。
  • 2仅仅因年龄而强迫一个人退休,是不折不扣的年龄歧视,是对宪法上平等原则的违反。
  • 3社会化养老制造了一个国家或者政府为自己的养老买单的假象——一个迷人的假象。
  • 4人们自主决定如何保障年老时的生活,自行掌握自己的命运,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前不久,人社部官员表示,将适时延迟退休年龄,以缓解养老压力。此论一出,即引起轩然大波,争论异常激烈。支持者认为,当下的退休年龄导致养老金缺口巨大,不具有可持续性;而反对者则主张,他们交了大量的养老保险,缩短其获得退休金的年限,太不公平。

这种争论基本上是鸡同鸭讲,因为双方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完全不一样。不过,在他们取得共识之前,还有一些更根本性的问题值得追问。譬如,为何要有强制性退休制度?为何不让每个人自行决定是否退休以及何时退休?为何不让每个人自主负责养老?强迫人们退休和缴纳养老保险合乎正义吗?……

制度化的强制性退休是年龄歧视

仅仅因为年龄而强迫一个人退休,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年龄歧视,与人们痛恨的其他类型的歧视——诸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身高歧视、乙肝歧视等——毫无区别,是对宪法上平等原则的违反

其实,制度化的退休或者强制性退休是很晚近的事情,系十九世纪末或者二十世纪初之后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思潮的产物。在此之前漫长的人类历史上,世界各地的人们大都是自愿选择是否以及何时停止工作,自行负责放弃工作之后依赖什么生活。有的人愿意工作一辈子,他(她)就可以永不退休。这是他自己的事情,是他个人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他(她)这样做或许有很多理由——热爱自己的职业、实现自己的理想等,或许没有任何理由。谁有权利强迫一个人停止工作或者退休?答案是,没有任何人,包括那个人造的“国家”。

如果我们承认一个人有支配自己的时间和劳动的权利,承认一个人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那么禁止一个人工作或者强迫一个人退休就是对其权利的侵犯,就是不正当的,就是违反正义的。一个人可以自愿选择放弃自己的工作,但没有任何人(包括所谓的“国家”)有权禁止一个人工作或者强迫一个人不工作。毋庸置疑,是否退休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他人或者国家无权干涉,或者说,任何干涉都缺乏伦理上的正当性。可见,强制性退休制度根本就是违反正义的。它的存在和流行丝毫不能为其正当性提供辩护,广泛的舆论支持不是赞成它的恰当理由。

既然如此,强制性退休的年龄划在哪里,就不再是一个问题,因为无论划在何处都没有正当性。实际上,仅仅因为年龄而强迫一个人退休,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年龄歧视,与人们痛恨的其他类型的歧视——诸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身高歧视、乙肝歧视等——毫无区别,是对宪法上平等原则的违反。无论要求一个人在60岁退休还是在65岁退休,都对其构成了年龄歧视,哪怕这种歧视"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正如"平等地"剥夺所有人的言论自由丝毫不影响其违法性一样。由此可见,是否应当延迟退休年龄,不过是一个伪问题。那些认为因年龄而要求一个人退休不构成歧视的人士,大多是因为这种歧视给其自身带来眼前利益,或者他(她)习惯了这种歧视而不能自拔。

国家或者政府为自己的养老买单是迷人的假象

不论一个人是否想要退休或者是否打算在某个年龄退休,不论一个人是否愿意交纳“社会保险”,他(她)都别无选择,否则他(她)就会被解职,就会遭遇强制扣费等。强制退休侵犯了人们支配自己身体和劳动的权利,强制缴费侵犯了人们的财产权

也许有人会说,没有强制性退休怎么能行?没有退休金如何养老?不能劳动了怎么办?到时候谁来养活自己?……我猜这是很多人都会迫不及待提出的问题。无疑,退休与否的核心是养老,即在失去劳动能力时如何保障自己的生活。大致说来,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两种养老模式:一是私人养老,即自己、自己的家人或者其他私人组织(教会和互助性组织等)提供的养老;一是"社会化养老",即国家通过强制性养老保险等方式要求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一定的费用,等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向其提供退休金。

在大部分历史上的大部分国家,人们依靠的都是私人养老,比如在年轻时努力工作挣钱以积累年老时的生活费用,或者自愿购买商业保险,或者依赖自己的子孙后代——即中国式的养儿防老,或者指望教会、慈善组织、互助团体以及其他的私人组织。这种养老方式的基本特点是,人们自主决定如何保障年老时的生活,自行掌握自己的命运,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者依赖私人组织的自愿帮助,不需要强迫任何人,不会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概而言之,它体现的是自愿性、私人性、公正性。

而十九世纪后半期兴起的社会化养老,则是通过国家的强制性手段来保障人们年老时的生活。无论是强制性退休,还是强制性缴纳“社会保险”,都剥夺了人们的自由选择,都需要依赖国家的强制力量。不论一个人是否想要退休或者是否打算在某个年龄退休,不论一个人是否愿意交纳“社会保险”,他(她)都别无选择,否则他(她)就会被解职,就会遭遇强制扣费等。强制退休侵犯了人们支配自己身体和劳动的权利,强制缴费侵犯了人们的财产权。可见,这种养老模式的特点是强迫性、政府性、不公正性,与私人养老适成对照。

既然这样,为何走社会化养老的路子?不少人偏爱社会化养老的原因是,它制造了一个国家或者政府为自己的养老买单的假象——一个迷人的假象。很多人渴望或者期盼政府发放的“退休金”,仿佛这是政府对自己的“帮助”、“救济”或者“赏赐”。其实,政府从来不会为民众的养老买单,相反,政府所支付的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政府不挣一分钱,只会花钱,且极具浪费性。人们获得的“退休金”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福利”,都是人们自己交纳赋税的结果,无非是自己的钱到国库里转了一圈而已,可能由于行政成本和贪污腐败出来时还减少了50%。究其根本,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如果这种分析站得住脚的话,那就应该放弃社会化养老,拒绝缴纳“社会保险”,拒绝依赖政府的“退休金”。不是有很多人抱怨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远远多于领取的退休金么?何不把钱留在口袋里自己为自己养老?也许有人会说,没办法拒绝缴纳“社会保险”,因为它是强制性扣除。我的回答只能是,如果人们无力抵制这种强制,也同样无力抵制政府的强制性退休年龄甚至整个强制性退休制度。这是同一个性质的问题。明智而恰当的选择不是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而期望获得更多退休金,而是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而期望自己对自己负责。在一个权力不受控制的社会里,指望政府按照民众的愿望确定退休年龄或者发放退休金,无异于与虎谋皮,要么是天真,要么是愚昧。

就养老而言,靠自己和民间社会,比靠国家或者政府,更靠得住,而且更公平、更有效。

凤凰财经专栏作者王建勋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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