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词:
国资委握紧国有资产变现权
2007年07月27日 11:01中国新闻网投票数: 顶一下  【

亟待细则

“现在实施的文件只是一个框架,应该尽快出台操作细则,否则,就不能看作是利好。”面对国资委颁布的、持续受各方关注的转让办法,左晓蕾对记者表示。

她向本刊分析道,因为不超过5%和3%的规定是一个“三年累计”的概念,所以这个规定存在巨大的漏洞。比如,可以卖掉50%,又买回45%,三年内重复进行频繁地买卖操作,只要最后不超过5%就可以了。“现在的国企有动力、也有条件去这样做。”左晓蕾对此表示担忧地说。

而对于大型金融国有企业的股权如何减持,是转让办法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随着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人寿等一大批国有金融企业相继登陆A股市场,金融国有企业逐渐成为了A股市场的主力军。其中,中国工商银行的市值接近1.8万亿元,中国银行的市值约为1.3万亿元,两者非流通股的市值超过了两家银行总市值的90%。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表示,金融类企业国有股减持会比较复杂,因为它不仅涉及“一行三会”(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而且涉及的出资主体也相对复杂,不仅仅有国有企业,还有财政部等政府部门。如果要制定相关办法,可能将由“一行三会”、财政部等在内的五六个部门联合制定。

“在厘清出资人之后,大型国有金融股的减持也可以参照转让办法来运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说。

另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小于规定比例之外的国有股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事前信息披露,这在文件中也没有明示。

作者: 王娜   编辑: 陈君
Google提供的广告

>> 发表评论

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欢迎 注册

  • 用户: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 添加标签:

    (*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

  • *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 *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凤凰网观点。
热点排行